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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信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5-09-25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52              证券简称:北信源              公告编码:2015-081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41,055,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2.87%;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37,647,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1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9 月 29 日(星期二)。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
号文,从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54 号)核准,北信源于
2012 年 9 月以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发行(“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
定价发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67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 506 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 1,164 万股,发
行价格为 25.00 元/股。并于 2012 年 9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股票简称“北信源”,股票代码“300352”。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 5,000 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为 6,670 万股。

    2013 年 5 月 9 日,公司实施了 2012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公司总股本由 6,670 万股增至 13,340 万股。

    201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实施了 2013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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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公司总股本由 13,340 万股增至 26,680 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 26,68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14,143.0820 万股,占总股本的 53.01%。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与招股说明
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皓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自然人股东王晓峰先生、杨杰先生、高曦先生、尹子健先生、马承
栋先生、杨维先生、哈连琴女士、王夏娟女士、姜涛先生、吴振芳先生、何悦先
生、李涛先生、张伶敏女士、王峰先生、程志远先生、姚翔先生、刘兴安先生、
李敬勋先生、毕永东先生、陈华治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林皓先生、杨杰先生、高曦先生、尹子
健先生、吴荣女士、马承栋先生、杨维先生还作出如下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
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自然人股东王晓峰先生还作出如下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王晓
娜女士任职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王晓娜女士离职后半年内,其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如王晓娜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
王晓娜女士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其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王晓娜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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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的,自王晓娜女士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其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二)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三)其他承诺

     截至本申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林皓、杨杰、
高曦、杨维、哈连琴、马承栋、胡建斌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六个月内不减
持公司股票。

     监事哈连琴承诺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9 月 29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41,055,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2.87%,实
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37,647,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4.11%。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21 人,均为自然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名称                                                       在公司任职情况
                     总数(股)     售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1         林皓        130,500,000    130,500,000          32,625,000   董事长兼总经理

2         杨杰           600,000        600,000              150,000   董事兼副总经理

3         高曦           533,400        533,400              133,350   董事兼副总经理

4        尹子健          333,400        333,400                    0   备注

5        马承栋          200,000        200,000               50,000   监事会主席

6        哈连琴          411,200         411,200             102,800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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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杨维               966,600         966,600               241,650    副总经理

      8           王峰               255,600         255,600               255,600

      9          王晓峰             4,222,200      4,222,200              1,055,550

      10         王夏娟              333,400         333,400               333,400

      11          姜涛               333,400         333,400               333,400

      12         吴振芳              300,000         300,000               300,000

      13          何悦               300,000         300,000               300,000

      14          李涛               266,600         266,600               266,600

      15         张伶敏              266,600         266,600               266,600

      16         程志远              233,400         233,400               233,400

      17          姚翔               200,000         200,000               200,000

      18         刘兴安              200,000         200,000               200,000

      19         李敬勋              200,000         200,000               200,000

      20         毕永东              200,000         200,000               200,000

      21         陈华治              200,000         200,000               200,000

                 合计          141,055,800       141,055,800            37,647,350


     备注:尹子健先生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辞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助理职务,根据承诺,离职后

     半年内,尹子健先生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
     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41,430,820        53.01                    37,647,350   103,783,470          38.90
高管锁定股                375,020         0.14   103,408,450                  103,783,470          38.90
首发前个人类限
售股                 141,055,800        52.87                   141,055,800               0           0

二、无限售流通       125,369,180        46.99     37,647,350                  163,016,530          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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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三、总股本           266,800,000     100                             266,800,000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违反所持股份的限
     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
     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信源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 号),从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公司符合前述条件的股东也应遵从此项规定
     的限售条件。

             保荐机构同意北信源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解
     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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