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跟踪报告2014-04-17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土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春发 联系电话:021-38582062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宁 联系电话:010-6313488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均及时审阅公司历次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存在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
件的情况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善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公司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露
露文件一致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已按规定报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滞后于投
资计划。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对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参见本
报告的第二部分“保荐机构发现公司
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1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012 年年度跟踪报告、2013 年半年
度跟踪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参见本
报告的第二部分“保荐机构发现公司
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作为军民融合项目投资管理公司,北
京蓝鲸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3 年 4 月 18 日成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东土科技投资 300
万元。现已成为公司关联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SICOM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后,承诺 12 个月内东土科技不
能进行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因此
东土科技未来拟向蓝鲸众合寻找的
项目进行投资不能违背上述承诺。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目前尚无最新动向,保荐机构对上述
事项保持持续关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3 年 12 月 20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根据东土科技的实际情况和近期证
监会发布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新动
向,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就创业
板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的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东土科技的具体情况,突
出强调了信息披露,及上次现场核查
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公司 2013 年第五次临时
滞后于投资计划。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
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
《关于变更技术研发中
心扩建项目实施内容的
议案》,SICOM 系列工
业以太网交换机生产线
扩建项目已顺利达产,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进行
了合理变更。营销服务
网络建设项目已提请公
司按计划抓紧实施。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无 不适用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 不适用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无 不适用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股份锁定及流动限制的声明和 是 不适用
承诺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员工及社保承诺 是 不适用
4. 上市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 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使用及归 是 不适用
还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13 年度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未发生前述情形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014 年 4 月,周春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
请离职,不能继续履行对东土科技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职责。待离职
日期确认后,将更换适合的保荐代表人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职责。
【本页无正文,为《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春发
袁 宁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