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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土科技:关于公司总经理变动的公告2015-01-21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15- 003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变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李平先生请求辞去总经理职务的书面报告。为集中精力履行董事长
职责,将工作重心集中于公司治理和战略规划,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李平先生请
求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而专任公司董事长一职。李平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
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7,697,5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39.530%,均为流通受限股份,上述股份将于2015年9月27日解除限售。作为
公司控股股东,李平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作为公司董事的股东,李平先生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在其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
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李平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
上述承诺。
     李平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平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董事会对其任职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5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李平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同意聘任宛晨先生为公司新任总经
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宛晨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21 日


宛晨先生简历:
    宛晨,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盛顿大学(奥
林-复旦EMBA)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高级咨询师、上海西西艾尔气雾推进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德国魏德米勒电联接
集团全球执行副总裁、亚太区总裁。曾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1
年3月至2013年1月)。宛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