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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土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2-01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16- 018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
议。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与参加会议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平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
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刘志耕先生、独立董事佟琼女士、非独立董事黄兵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志耕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选举非独立董事李平先生、独立董事王文海先生、非独立董事宛晨先生、非
独立董事薛百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平先生为战略
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佟琼女士、独立董事刘志耕先生、非独立董事李平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佟琼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
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王文海先生、非独立董事李平先生、非独立董事宛晨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文海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
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议,公司同意聘任宛晨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同意聘任薛百华、黄兵和张鸫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同意聘任张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同意聘任赵剑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同意聘任吴建国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同意聘任黄江晴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 日
附件:

                      一、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



    1、李平先生,1967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北京核
工程研究院工程师;香港联视电子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国区行政总监;北京大
唐电信集团十维电信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长;北京东土电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协委员;
北京市石景山区工商联副主席;美国匹兹堡大学工学院客座教授;北京工业互联
网产业联盟理事长。
    截止目前,李平先生持有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5,488,477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35.75%,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宛晨先生,1973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盛顿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历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咨询师;上海西西艾尔气雾推进剂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德国魏德米勒电联接集团全球执行副总裁、亚太区总裁;现任北京东
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宛晨先生持有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043%,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薛百华先生,1969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历任邮电部侯马电缆厂技术员;烟台十维电信设备有限公司产品总
监;烟台东土电信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产品总监。现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高级副总经理,北京东土电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
员。
    截止目前,薛百华先生持有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23,8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1.88%,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4、黄兵先生,1960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成都科技大学电子电力
系远动及通信专业本科学历。历任云南省电力工业局中心调度所副总工程师兼通
信自动化部副部长,上海惠安系统控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致达信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致达智利达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上海可鲁电气有限
公司总经理,上海慧能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上海远景数字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黄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黄兵先生拟在未来通过公司发现股份购买
资产的形式收购上海远景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9%股权时取得本公司部分股
份,现特此说明。


       5、佟琼女士,1969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图书情报
专业本科学位,北方交通大学产业经济博士学位。历任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外贸
局科员,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理工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学
者;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佟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6、王文海先生,1967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化工系生产

过程自动化专业本科学位,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硕士学位,浙江大学工业自

动化专业博士学位。历任浙江大学信息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系副研究员;现任

浙江大学信息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系研究员,中国自动化学会理事、中国自动

化学会机器人专业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中国自动化学位专家咨询工作委员会

常务委员、首批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委员、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工业以太网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自

动化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仪器仪表学会常务理事。
    截止目前,王文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7、刘志耕先生,1963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

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历任江苏省如皋市税务局专管员、江苏省南通市

审计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 年 9 月

22 日至 2011 年 11 月 8 日);现任江苏省南通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南

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江苏省财政厅及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CPA 执业

质量监管员、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师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刘志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宛晨先生简历,见“一、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第 2 项”。

    2、薛百华先生简历,见“一、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第 3 项”。

    3、黄兵先生简历,见“一、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第 4 项”。

    4、张鸫,女,1972 年 5 月出生,1994 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系,本科

学历,中国国籍,无任何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1998 年,任职中信国际合作

公司项目财务经理;1998 年- 2007 年,任职阿尔卡特朗讯(中国)公司财务总

监;2008 年-2014 年 8 月任职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

负责中国区财务与商务部。2014 年 9 月加入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10 月至今任职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高级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张鸫女士未持有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5、吴建国,男,197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南开

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律师。2005 年至 2015 年 6 月任职于海

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海航投资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海

航投资董事会秘书。2015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建国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从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吴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

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赵剑,男,1979 年 3 月出生,2003 年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工商管理专
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任何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3 年-2006 年,任职哈尔滨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审计专员;2006 年-
2007 年,任职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专员;2007 年-2010 年,任
职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审计主管;2010 年-2015 年,任职北京京运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长。于 2015 年 6 月加入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任职审计总监。
   截止目前,赵剑先生未持有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