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5-18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6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5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于2016年5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2,855,75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
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4日,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
日为:2016年5月2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40*****302 李平
2 40*****301 张旭霞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16年5月
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2号楼15层
咨询联系人:黄江晴
电话:010-88798888
传真:010-8879985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