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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测试: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2018-09-14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18-045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

    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士钢先生(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一

    致行动人刘沛尧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刘

    士钢先生、刘沛尧先生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18-019)

    分别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至 2018 年 9 月 13 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

    易方式共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64.5390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1895%。减持后,刘士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79.593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1.1826%,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

    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
           集中竞价    2018 年 5 月 18 日        11.46       69        0.4988

刘士钢     集中竞价    2018 年 5 月 21 日        11.82       56        0.4048

           大宗交易      2018 年 9 月 13 日      8.25      37.5390     0.2714

刘沛尧     集中竞价      2018 年 9 月 13 日       9.3         2        0.0145

             合   计             -                 -      164.5390     1.189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242.1320      52.35      7079.5930   51.1826
           其中:无限售条
 刘士钢    件股份               1810.5330     13.0874     1647.9940   11.9143
           有限售条件股
           份                   5431.5990     39.2623     5431.5990   39.2683

           合计持有股份           73.6000      0.532        71.6000    0.5176
           其中:无限售条
 刘沛尧    件股份                 18.4000      0.133        16.4000    0.1186
           有限售条件股
           份                     55.2000      0.399        55.2000    0.39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符

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

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