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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草生态: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6-12-07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16)108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 56,753,688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66%;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56,753,688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6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2月12日。
    一、已发行股份概况
    2015 年 9 月 23 日,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31 号),核
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800 万股新股。公司发行 28,376,844 股人民
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17.62 元/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6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468,769,116股为基
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8元(含税),共计拟分配现金股
利31,876,299.89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
计拟转增468,769,116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为937,538,232股。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5月26日实施完毕。
    2016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1
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相关的议
案。同意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王再添、陈金梅、邱晓敏、
吴福荣、陈清岳、周兴平、鼎海龙投资合计持有的厦门鹭路兴绿化工程
建设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
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
司向王再添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945 号文件)。2016 年 8 月,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项,共发行新股 65,113,069 股,并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65,113,069 股新股于 2016 年 8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完
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937,538,232 股变为 1,002,651,301 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股份总额为 1,002,651,301 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为 461,670,24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0,981,054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向华安基金、农银汇理(上海)资产-农业银行-华宝信托
-投资【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青岛城
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已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述股东承诺获配股份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
股份锁定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
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2月12日。
    2、本次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 56,753,688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66%;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56,753,688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
   5.6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5名。经核对,本次解除限售
   的人员名单及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与上市公告书中相关承诺是一致的。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所持限售条件股       本次申请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名称
                                                    份总数               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华安基金公司-工行-外贸信托
  1     -外贸信托恒盛定向增发投资                    426,718           426,718            426,718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华安基金-兴业银行-华宸信托
  2                                               5,248,654            5,248,654          5,248,654
                  -单一资金信托
        农银汇理(上海)资产-农业银
  3     行-华宝信托-投资【6】号集合            28,376,844           28,376,844          28,376,844
                   资金信托计划
  4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1,350,736           11,350,736          11,350,736
  5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350,736           11,350,736          11,350,736
 合计                                            56,753,688           56,753,688          56,753,688

         四、股份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项目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61,670,247     46.04%         -        56,753,688    404,916,559   40.38%
      国有法人持股           22,701,472     2.26%          -        22,701,472        -            -
      其他内资持股          438,968,775     43.78%         -        34,052,216    404,916,559   40.38%
        1、境内法人持股      64,861,084     6.47%          -        34,052,216    30,808,868    3.07%
        2、境内自然人持股   374,107,691     37.31%         -            -         374,107,691   37.3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40,981,054     53.96% 56,753,688           -         597,734,742   59.62%
        1、人民币普通股     540,981,054     53.96% 56,753,688           -         597,734,742   59.62%
三、股份总数                1,002,651,301      100%    56,753,688 56,753,688 1,002,651,301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1)蒙草
   生态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3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蒙草生态本
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3)蒙草生态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
严格履行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4)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日,蒙草生态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同意蒙草生态本次相关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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