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16-119 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股权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股权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乙方”)认购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包头农商银行”、“丙方”)股份,不会使公司成为其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也不会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五原县乌珠穆泌巴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甲方 1”)及陈学慧(以下简称“甲方 2”)持有的包头农商银 行股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认购五原县乌珠穆泌巴美食品有限公司及陈学慧持有的 包头农商银行股份,具体情况如下:公司拟认购五原县乌珠穆泌巴美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的 包 头 农 商 银 行 2.55% 股 权 对 应 股 份 12,740,222.74 股,单价 2.00 元,价款 25,480,445.48 元;拟认购 陈学慧持有的包头农商银行 0.42%股权对应的股份 210 万股,单价 2.10 元,价款 441 万元。两项合计股数 14,840,222.74 股,价款 29,890,445.48 元。根据内蒙古兴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包头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内兴益评报字 (2016)第 040 号),包头农商银行的 2016 年 9 月 30 日每股净资产 1.85 元,认购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且低于包头农商银行拟增资扩股 股价 2.2 元/股。认购后,公司将占其增资扩股前总股本的 2.97%。 股权转让后 2015 年度的股份红利归甲方所有,2016 年度及以后 年度因该股份取得的所有收益归乙方所有。 1 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该投资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云翔 注册资本:50,019 万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10 号中环国际 A座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 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 业务;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股本结构 本次增资前包头农商银行总股本为 50,019 万股。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标的前十大股东名称、类型、持股金额和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金额(元) 持股比例 1 包头市金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 43,804,511.02 8.76% 包头市世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 25,919,391.47 5.18% 2 企业法人 司 3 包头市慧鑫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24,855,600.00 4.97% 4 内蒙古嘉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5,273,353.09 3.05% 5 海南嘉和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4,834,760.09 2.97% 6 包头市纳尔户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 13,804,935.40 2.76% 7 内蒙古万达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 12,899,791.47 2.58% 8 内蒙古正元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2,899,791.47 2.58% 9 北京华佳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2,899,791.47 2.58% 10 包头市远通煤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2,899,791.47 2.58% 合计 190,091,717.05 38.00% 2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营业收入 35,200.51 56,876.92 净利润 2,310.18 7,105.63 总资产 1,340,431.74 1,187,758.27 净资产 93,975.90 91,424.81 备注:2015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6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五原县乌珠穆泌巴美食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五原县乌珠穆泌巴美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常胜 注册资本:1750 万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07 月 18 日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速冻食品生产销售,畜禽屠宰,一般 经营项目,农畜产品购销(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经许可的、 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2、陈学慧现任包头市万通房地产公司董事长。 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认购数量、价格及认购款的支付 1、甲方 1 及甲方 2 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2.55%股权对应的股份 12,740,222.74 股及 0.42%股权对应的股份 210 万股转让给乙方,每 股价格分别为 2 元及 2.1 元,交易价款分别为 25,480,445.48 元人民 币、411 万元人民币,交易总价款 29,890,445.48 元。 2、协议生效后 15 日内,乙方应将全部交易价款 29,890,445.48 元人民币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付款前,甲方应当保证完成 3 本协议约定股份的工商登记,甲方延迟变更的,乙方有权延期付款、 延期办理股权工商变更,延期超过 10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 议,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3、在本协议约定款项支付后 10 个工作日内,双方向有权的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完毕相应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丙方应当予以 配合。 (二)甲乙丙三方的的声明与保证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有关目标股权的信 息、文件和资料或作出的一切陈述、保证和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完 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之处。 甲方签订并履行本协议不会构成甲让方违反法律或违反甲方作 为一方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章程性文件、已经签订的协议/合同的 规定。 甲方保证依法拥有目标股权,保证目标股权未设置任何第三方担 保、抵押或任何第三者权益,并免遭第三者追索,并且依法律和有关 授权可以合法地转让给乙方。 甲方应尽一切努力依法办理或配合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 各项登、过户手续。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乙方将严格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支付交易价款。 乙方应尽一切努力依法办理或配合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 各项登记、过户手续。 丙方的承诺及免责 丙方作为本股权转让目标公司,承诺已知晓本协议约定全部内 容,并同意甲方将上述股份转让给乙方后,为甲乙双方办理股权过户 手续。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4 (一)目的及影响 包头农商银行本次增资后将致力于与科技公司联合,打造网络信 贷、互联网金融业务,实现信息征集、调阅、征信、尽调、审批、授 信全流程的高效服务。 公司认购其股份,一方面可以获得其稳定的利润分红收益及股权 增值收益,另一方面该投资可充分利用其金融资源,并与其建立长期 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特别在金融等重要业务方面的合作,促进公司 业务的发展和拓展。 (二)存在的风险 1、银行业的经营业绩主要受到国家金融货币政策的变化及国内 经济下行的影响,其经营业绩波动可能对公司投资收益产生影响。由 于包头农商银行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股份存在流动性 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管理状况,及时控制风险,确保投资安 全。 2、目前本次股权投资事宜尚处于筹划阶段,在公司未完成法律 程序、未实施完成认购事项之前,该筹划活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 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3、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 29,890,445.48 元,由自有资金解 决,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