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17)002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 月 4 日—2017 年 1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 月 4 日 15:00 至 2017 年 1 月 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园南路 39 号银都大厦 B 座 3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王召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362,198,448 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1241% 其 中 :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10 人 , 代 表 股 份 362,171,8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12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2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7%。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比 率 低 于 5% 的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合 计 28,047,1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973%。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经世律师事务所 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提案 进行了投票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198,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8,04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362,198,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8,04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 2.2债券品种及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362,198,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8,04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3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62,198,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8,046,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 2.4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362,198,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8,046,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 2.5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62,198,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 28,046,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 2.6回售和赎回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62,198,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8,04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7增信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62,198,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8,04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8上市、挂牌转让场所 表决结果:同意362,198,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8,046,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 2.9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 表决结果:同意362,198,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 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8,04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10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362,198,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8,04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11股东大会决议有限期 表决结果:同意 362,198,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8,04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12授权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62,198,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8,04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5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 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198,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8,04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世律师事务所律师项义海、罗安琪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 的股东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世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一月五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