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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草生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将首发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03-2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将首发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草生态”、“上市公司”
或“公司”)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
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
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2014 年 11 月,公司与东
海证券终止了原保荐协议,东海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
导工作将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
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蒙草生态将首发
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52号”《关于核准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

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3,436 万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11.8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05,448,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31,833,928.5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373,614,071.5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

年9月2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97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

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武川基地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2013年6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该议案并经公司201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同意变更原募投项目节水抗旱植物生产基地项目

为红夭子基地和武川基地项目,内容与原募投项目内容一致,均为地被类和乔灌

木等节水抗旱植物的种植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1、武川基地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总投资为2,556.09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募集资金,其中,建设投资

为2,484.19万元,流动资金为71.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包括:单项工程费用1,931.25

万元,设备设施费155.00万元,草场苗木费227.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14

万元,预备费118.29万元。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230亩,建设地点位于武川县耗赖山乡圪顶盖村。项目

建设期为18个月,主要包括1,125亩生态植被种子繁育基地和1,048亩苗木繁育基

地。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为2,492.30万元,利润总额为1,058.61万元,

财务内部收益率37.64%,投资回收期3.61年。

2、武川基地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截止2017年3月14日,武川基地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2,193.77万元,占承诺投

入金额85.83%。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金额与
                 承诺投入募集资                  投资额占承诺投
   项目名称                       已投入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的
                    金金额                        资金额比例
                                                                       差额

武川基地项目           2,556.09       2,193.77           85.83%           362.32

    武川基地项目投资进度符合项目计划,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

额的原因为:
    (1)公司在实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

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利用的原则谨慎

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环节,有效地控制了成本。

    (2)公司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研发优势和规模优势,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

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不断优化生产工艺,进一步促进提效

增产,同时提高关键设备自制比例,节约设备购置费用,从而有效降低了项目的

支出费用。

3、武川基地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 2017 年 3 月 14 日,公司武川基地项目的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结余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结
                    实际可
项目      承诺投               累计投     项目             IPO 募集            余募集
                    使用募                          利息
名称      资总额               资金额     结余             资金利     合计     资金比
                    集资金                          收入
                                          金额               息                  例

武川

基地     2,556.09   2,556.09   2,193.77   362.32   66.53    257.50    686.35   16.78%

项目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营运资金需求,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截止 2017 年 3 月 14 日武川基地项目节余
的募集资金 428.85 万元及 IPO 募集资金利息 257.50 万元共计 686.35 万元(具体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武川基地项目如
有后续支出,公司管理层拟使用自有资金予以支付。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
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四、此次节余资金利息收入使用所履行的程序

    2017 年 3 月 20 日,公司将首发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且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首发部分
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蒙草生态本次将首发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蒙草生态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蒙草生态本次将首发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同意蒙草生态本次将首发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首发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晋海博




                          牟晶                         年      月      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17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