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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草生态:关于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7-03-21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17)018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
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内蒙古蒙草生
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中期票据
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最终以协会实际批复
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中期票据情况
       1、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
准。
       2、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发行。
       3、发行期限: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期限不超过 3 年。
       4、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公开发行。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6、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由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协商,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7、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
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或项目建设资金等)。
       8、决议的有效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限内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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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授权事宜: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事宜。
       10、主承销商:董事会授权总经理选择确定。
       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情况
       1、发行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 8 亿元;
       2、发行日期:公司拟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每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 270 天。
       4、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5、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6、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由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协商,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
(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或项目建设资金等)。
       8、决议的有效期限: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限内持续有效。
       9、授权事宜: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发行事
宜。
       10、主承销商:董事会授权总经理选择确定。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
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决定并处理与
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确定和修订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承
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
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决定终止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项目;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
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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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7、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
期内持续有效。
       四、审议与批准程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与超短期融资券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中期票据
以及人民币 8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
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
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该事项符合债券发行的
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
构、降低融资成本及风险,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发行中期票据
及超短期融资券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和
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
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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