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4-26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基于独立判断,就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
量的审计服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我们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工作,我
们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
(此页无正文,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
张振华
颉茂华
李锦霞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