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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草生态: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清)2017-04-26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袁清)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2016 年度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勤勉、谨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

出席 2016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16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
下:
                                                                 是否连续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姓名          具体职务                                        两次未出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袁清          独立董事      10       10         0       0       否

       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3次。
       报告期内,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相关材料均认真审

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独立发表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 2016 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各

    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对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政策
    变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
    况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
    见,使董事会的决策和机制更趋专业化、透明化,确保公司决策严谨、
    科学、高效。以下为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具体情况:

      日期                会议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016 年 1 月 11 日
                         四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2016 年 1 月 26 日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次会议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议案》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的议案》
                                        《关于防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宜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措施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备考审阅报告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
                                        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 12 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董事会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
                                        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
                                        标准的说明》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
                                        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2016 年 3 月 22 日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2016 年 3 月 27 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七次会议        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6 年 4 月 2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八次会议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清、德
                                        力格尔巴图、张振华》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
                                        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2016年6月24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鹭路兴绿化工程建设有
                         九次会议       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6 年 7 月 14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十次会议
                                        《关于成立阿尔山市绿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成立满洲里天霖艺绿化生态发展有限责任
2016 年 7 月 22 日       十一次会议     公司的议案》
                                        《关于设立“宁波首建阳光贰号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6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2016年8月24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次会议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蒙草阿拉善生态投资
                                        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6年9月26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鹭路兴绿化工程建设有
                                        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本人认为公司 2016 年审议的以上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公司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16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加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制度的建设。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

务,同时探索最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薪酬制度、激励制度。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
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及时熟悉公司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 2016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
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
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
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
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
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为 2016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合法合
规,运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侵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况。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献力献策。本人因换届选举且在公司担任
独立董事满 6 年,按照规定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本人任职期
间感谢公司及董事会一直以来对我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在此本人衷心
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
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特此报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清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