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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草生态: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锦霞)2017-04-26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李锦霞)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2016 年度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勤勉、谨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
出席 2016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16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
下:
                                                                 是否连续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姓名          具体职务                                        两次未出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李锦霞         独立董事      4         4         0       0       否

       201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当选为公司独立董
事,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0次。
       报告期内,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相关材料均认真审
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独立发表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 2016 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各
    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
    监事、高管的聘任、财务报告、基金、信托设立、对外担保、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使董事会的
    决策和机制更趋专业化、透明化,确保公司决策严谨、科学、高效。
    以下为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具体情况: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
2016年10月14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016年10月28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次会议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
                                    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6年10月29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关于设立阿拉善乌兰布和灾后重建投资中心
                       次会议
                                    (有限合伙)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预案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2016年12月21日                      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设立长安宁--蒙草生态 PPP 投资 1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本人认为公司 2016 年审议的以上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公司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16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
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加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制度的建设。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
务,同时探索最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薪酬制度、激励制度。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
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及时熟悉公司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情况。任职期间,实地
走访公司植物研究院,就公司现代草业和种业板块进展情况、区外市
场拓展、公司未来发展展望等内容进行座谈。同时对种质资源库项目
进行调研,查看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情况,听取了研发中心发展规划。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 2016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
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
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
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
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
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2017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
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
    特此报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锦霞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