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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草生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关联交易及2017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2017-04-26  

						                                蒙草生态 2016 年关联交易及 2017 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关联交易及2017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

    作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草生态”、“公司”
或“发行人”)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对公司 2016 年持续督导期
间关联交易及 2017 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公司董
事、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孙先红先生租赁其位于呼和浩特市公园南路 39 号银都大
厦 B 座 3 层房屋,房屋面积 1,336.83 平方米,年租金 400,000 元,租赁期为 3 年,租
赁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此次交易
对手方孙先红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孙先红
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除此之外,2016 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没有新增关联交易事项。

二、 关联方介绍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出租方姓名:孙先红

    身份证号码:150102196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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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先红先生为公司董事、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因此本次房屋租赁行为构
成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合同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

    参照该物业其他楼层的租赁市场价格,双方意向租赁价格为每平方米每日 0.8198
元,年租金 400,000 元。

    (二)合同主要内容

    根据双方签署的租赁协议,拟租赁的房产位于呼和浩特市公园南路 39 号银都大厦
B 座 3 层,房屋面积 1,336.83 平方米,租赁期为 3 年,租赁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3 年期满后,双方协商续租事宜。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因合理理由发生,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是协议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司
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系正常商业行为,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
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
可。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上,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审议并
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是协议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没有发现该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正常公允,我们对该项关
联交易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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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系正常商业行为,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
行的,交易价格与当地同类写字楼租赁价格一致,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价格公允,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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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关联交易及 2017 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晋海博                     牟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17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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