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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草生态: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7-06-29  

						                             经世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世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委托,指派项义海、罗安琪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在呼和浩特市公园南路39号银都大厦B座3层会议室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已于2017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司发布的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
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
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呼和浩特市公
园南路39号银都大厦B座3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上述公告披
露的一致。



                                     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规则》
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
人,代表股份558,624,4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8217%。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
表决的股东共计9人,所持股份为2,686,7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75%。以上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验证。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律师。

       3、会议召集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经验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仅就公告的议案内容进行讨论和表决。


       四、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

       经本所律师验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
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表决的事项与更正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相同。公司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根据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数据,与公司统计的现场


                                       2
投票数据合并后,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表决结果:通过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表决结果:通过

    (4)债券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561,168,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7%;


                                    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2,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3%。

    表决结果:通过

    (5)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表决结果:通过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561,168,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7%;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2,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3%。

    表决结果:通过

    (7)转股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表决结果:通过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1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5%;弃权26,4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表决结果:通过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4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1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5%;弃权26,4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表决结果:通过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表决结果:通过

    (11)赎回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77,6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

    表决结果:通过

    (12)回售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77,6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

    表决结果:通过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表决结果:通过



                                    5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表决结果:通过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表决结果:通过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表决结果:通过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表决结果:通过

    (18)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6
       表决结果:通过

       (19)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表决结果:通过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7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1,168,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7%;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2,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3%。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
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五年(2017-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1,168,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7%;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2,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3%。



                                    8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1,168,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7%;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2,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3%。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1,169,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52%。

    表决结果:通过

    经验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
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签字页另附,以下无正文)




                                    9
    (本页为经世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签章页,以下无正文)




                                经世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项义海_____________


                                经办律师:罗安琪_____________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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