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关于董事、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2017-07-15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17)092 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接到公司董事焦果珊女士、股东王秀玲女士、股东于智圆女士(公
司独立董事张振华的配偶)、股东黄龙元先生(独立董事李锦霞的配
偶)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董事焦果珊、股东王秀玲女
士、股东于智圆女士、股东黄龙元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焦果珊女士、股东王秀玲女士系公司董事长王召明之嫂子
和妹妹,与公司董事长王召明为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焦果珊 52,715,520 3.29%
王秀玲 32,743,680 2.04%
王召明(一致行动人) 383,009,088 23.87%
合计 468,468,288 29.20%
股东于智圆女士、股东黄龙元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于智圆 32,000 0.01995 ‰
黄龙元 8,960 0.00559 ‰
合计 40,960 0.02554 ‰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焦果珊、王秀玲、于智圆、黄龙元;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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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
股东姓名 备注
过(股) 司总股本比例
焦果珊 8,185,920 0.51% 上 述 一 致 行 动 人 , 合
计减持股数,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减持股份的总
王秀玲 13,178,880 0.82% 数 , 不 超 过 公 司 股 份
总数的 1%;通过大宗
交易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2%。
于智圆 32,000 0.01995 ‰
黄龙元 8,960 0.00559 ‰
合计 21,405,760 1.3326%
4、减持股份来源:股东焦果珊、王秀玲减持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的公司股份;股东于智圆、黄龙元减持股份为前期增持部分;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
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如遇公司
股票在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
应调整;
8、上述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王秀玲女士于 2016 年 9 月 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 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935%,上述减持符合《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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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股东、董事焦果珊、王秀玲作为公司董事长王召明的近亲
属承诺:将按照董事长王召明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锁定期进行股份锁
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
诺的行为。
四、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焦果珊女士、王秀玲女士、股
东于智圆女士、股东黄龙元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
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焦果珊、王秀玲此前已作出承诺的情
形。
4、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
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股东焦果珊女士、王秀玲女士、股东于智圆女士、股东黄龙元先生
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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