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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草生态:关于调整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工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公告2017-08-08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17)102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景观建设园林
        绿化施工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蒙草生态”)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

工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拟将 2016 年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工工程”的建设截

至期由 2016 年 11 月 20 日延长至 2018 年 7 月 30 日。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45号”《关

于核准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再添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772,727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6.6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262,499,998.2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7,000,000.00元,其他发行

费 用 人 民 币 579,772.73 元 , 公 司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54,920,225.4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51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截至2017年7月20日,募集资金
                                    1
     投资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累计使用金      应付金    利息收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号                                       诺投资金额         额            额      入净额      余额
     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景观建
1                                           5,000.00      1,093.72      266.98      14.56    3,635.86
     设园林绿化施工工程
     购买厦门鹭路兴绿化工程建设有
2                                           6,825.00      6,825.00           -                        -
     限公司 60.00%股权现金支付部分
     购买厦门鹭路兴绿化工程建设有
3    限公司 60.00%股权交易中介机构          1,300.00      1,300.00           -                        -
     费用及相关税费
4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13,125.00     13,125.00          -                        -
合计:                                      26,250.00     22,343.72     266.98      14.56    3,653.86

              二、本次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情况
              截至 2017 年 7 月 20 日,本次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使用金
                      投资项目                                            应付金额      投资进度
     号                                    投资金额            额
              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
      1                                        5,000.00      1,093.72       266.98          27.21%
              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工工程

              截至 2017 年 7 月 2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653.86 万元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时间的具体内容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时间进行了调整,项目投资总额
     和建设规模不变,调整后的时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建设完成时间         调整后计划完成建设时间
                 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
          1                                     2016 年 11 月 20 日              2018 年 7 月 30 日
                 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工工程
         注:预计建设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作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所
     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持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和信
     息披露工作,确保实现投资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说明
              本次项目延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甲方(即工程发包方)交付工
     程用地的时间有所延后,导致公司上述项目无法按时正常施工所致。
     公司结合项目具体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决定将该项目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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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至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外部条件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
审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
建设规模,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的
基本内容与原计划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如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决算后有节余的,公司将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下,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作出具体安排。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决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九原大道
南、北侧带状公园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工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
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景观建设园林
绿化施工工程”的建设期限延长至 2018 年 7 月 30 日。
    2、监事会决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调整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
园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工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
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
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募
投项目进行延期,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调整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
工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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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
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待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4、财务顾问意见
    蒙草生态调整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工
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
公园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工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
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
问对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待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蒙草生态调整九原大道南、
北侧带状公园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工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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