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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草生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调整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工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核查意见2017-08-0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工工程项目

                            建设进度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内蒙古蒙草

   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草生态”或“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厦门鹭路兴绿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16 年募集配套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期延长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45 号文核准,内蒙古蒙草生态
   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772,727 股募集
   并购厦门鹭路兴绿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60%股权的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54,920,225.47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51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披露的募
   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建设以下项目: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
   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工工程、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
   用及相关税费、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17 年 7 月 20 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使用金   应付金   利息收   募集资金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额         额     入净额     余额

                                       1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使用金     应付金        利息收    募集资金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额           额          入净额      余额
            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
 1          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工工             5,000.00      1,093.72      266.98        14.56     3,635.86
            程
            购买厦门鹭路兴绿化工程
 2          建设有限公司 60.00%股权            6,825.00      6,825.00             -                        -
            现金支付部分
            购买厦门鹭路兴绿化工程
            建设有限公司 60.00%股权
 3                                             1,300.00      1,300.00             -                        -
            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
            税费
 4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13,125.00     13,125.00             -                        -
合计:                                        26,250.00     22,343.72      266.98        14.56     3,653.86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说明

                (一)本次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情况

                截至 2017 年 7 月 20 日,本次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使用金
                        投资项目                                            应付金额         投资进度
       号                                    投资金额           额
                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
       1                                         5,000.00       1,093.72       266.98            27.21%
                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工工程

                截至 2017 年 7 月 2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653.86 万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时间的具体内容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时间进行了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
     不变,调整后的时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建设完成时间         调整后计划完成建设时间
                   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
            1                                     2016 年 11 月 20 日                 2018 年 7 月 30 日
                   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工工程
         注:预计建设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作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所
     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持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和信

                                                   2
息披露工作,确保实现投资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说明

    本次项目延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甲方(即工程发包方)交付工程用地的时
间有所延后,导致公司上述项目无法按时正常施工所致。公司结合项目具体实际
情况,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决定将该项目延期至 2018 年 7 月 30 日前完成。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外部条件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
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未改变募集资
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原计划一致,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
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如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决算后有节余的,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作出具体安排。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2017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工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
同意本项目由 2016 年 11 月 30 日延期至 2018 年 7 月 30 日的事项。

    2、2017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工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影响变化,并经过慎重决策
后所进行的合理调整,有利于切实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

    3、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调整,
                                     3
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本次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
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延期实施。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蒙草生态调整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景观
建设园林绿化施工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调整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工工程项目建
设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
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
务顾问对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
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九原大道南、北侧带状公园景观建设园林绿化施工工程项目建
设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项目主办人:
                   贾光宇              吴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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