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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草生态:关于参与设立阿拉善盟中野碧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补充公告2017-12-14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17)226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阿拉善盟中野碧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披露《关于参与设立阿拉善盟中野碧芳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217 号),2017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
设立阿拉善盟中野碧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结合公司战
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同内蒙古和信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
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东汇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阿拉善盟
中野碧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为公司生态修复 PPP 工程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基金规模暂定为 22,02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 10,000 万元人
民币。现将约定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内蒙古和信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虎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11 日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第四农
场新农村示范区东侧(蒙草抗旱研发基地)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私募融资。
    股权结构:内蒙古蒙草草原生态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 51%,
内蒙古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9%,内蒙古蒙草草原生态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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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内蒙古和信汇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和信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获得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议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备案号 P1024773。
    2、内蒙古东汇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优先级有限合伙人)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闫冬梅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5 月 7 日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兴泰名居青
橙部落一期 1 号楼 13 层 1 单元 1302
    经营范围:医疗卫生及健康服务业投资;医疗卫生及健康服务业
相关咨询和技术推广;食品的生产、销售;健康监测评估及康复调理;
药品、器械及其他耗材的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闫冬梅出资 550 万元人民币,占比 55%;张瑞出资 450
万元人民币,占比 45%。
    内蒙古东汇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私募基金,无需备案。
    二、对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内蒙古东汇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参与阿拉善盟中野碧芳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份额认购。公司副总经理刘虎、副总经理安旭涛分别为内蒙古和
信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
    三、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人出资:全体合伙人均以货币形式出资,按照项目进
度出资。
    (二)会计核算方式: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独立建账、独
立核算,采用合伙企业会计政策。
    (三)投资范围:专项投资生态建设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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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入伙、退伙: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可引入其他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普通合伙人与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不
得申请退伙,但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有
权要求退伙,无须经合伙人会议批准或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包括普
通合伙人)同意。
       (五)经营期限:10 年。
       (六)合伙人会议及合伙事务的执行
       合伙企业设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
会议表决,执行一人一票。合伙人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由其委派
的代表主持,合伙人会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参加方可召开,经任一有
限合伙人要求,普通合伙人应向出席合伙人会议的全体合伙人汇报合
伙企业的管理和运营情况,目标企业的运营情况,以及合伙人希望了
解的合伙企业的其他业务及财务情况。
       (七)各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有限合伙人的主要权利
       参与决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对目标企业的投资情况;对合伙企业的财
务及业务状况进行监督;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
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将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
让,退伙;各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与本协议外任何他方设立合伙企
业、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等经营实体从事与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类似或
相同的业务,但不得故意损害本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合伙人收
益。
       2、有限合伙人的主要义务
       按本协议约定向合伙企业按期足额出资;履行在合伙企业的设
立、经营、解散、清算等事宜中需要有限合伙人履行的协助、配合等
义务;协助、配合合伙企业的设立、经营、解散、清算等事宜;有限
合伙人不得以其财产份额对外提供担保;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
务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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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普通合伙人的主要权利
    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合伙企业财产按照本
协议的约定进行管理、运作、处置、回收;决定合伙企业其他相关事
务的管理、控制、运行等事项,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本协
议的相关约定,实施收益分配方案;召集合伙人会议。
    4、普通合伙人的主要义务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保障合伙企业财产的安全,保护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普通合
伙人不得以其财产份额对外提供担保;普通合伙人保证有权合法担任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有义务办理普
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应履行的一切内部或外部的审批、核准、备案或
其他报告程序;不得自营或者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
业务。
    (八)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运用
    合伙企业财产由普通合伙人负责投资、管理、运用、处置、回收
及其他行为,均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合伙企业以合伙企业财产用于
股权投资等投资外,闲置资金可运用于银行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等领
域投资,但不得从事证券类投资。
    普通合伙人应设立执行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该投
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各委派一人。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权包括资金投资运用(含闲置资金投资)及资金
回报、资金管理和收回,投资项目的选定、投资回报、投资项目退出
等。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所议事宜经全体成员通过方视为通过投资决
策委员会审核。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合伙企业投资最终决策机构。
    (九)投资收回、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自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缴付第一笔认缴出资金额之日(含)起,每
年6月21日、12月21日、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向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转让
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之日及合伙企业清算日,合伙企业向优先级
有限合伙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支付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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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实现全部或部分投资资金回收,或因合伙
企业解散等原因需要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算的,按如下顺序分配合
伙企业财产:
       (1)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投资收益;
       (2)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回收的投资本金;
       (3)向普通有限合伙人分配投资收益
       (4)向普通有限合伙人分配回收的投资本金;
       (5)向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分配投资收益;
       (6)向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分配投资本金;
       (7)如仍有剩余财产向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分配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
业债务承担责任。
       四、设立基金的影响和风险
       1、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同内蒙古东汇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和信汇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阿拉善盟中野碧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与
公司在生态修复领域开展合作,便于公司建立 PPP 合作长效机制,充
分发挥产融结合优势,为公司生态修复 PPP 工程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中野碧芳基金将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资
本运作服务、客观公正的从业原则及其与公司的战略合作,通过从事
以生态、环保产业为主的投资事业,更好的发挥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
相结合的模式,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
       3、存在的风险
       (1)基金的运作受宏观经济、交易方案、公司经营管理等多重
因素影响,存在未能按时、足额募集到资金以确保成功设立基金的风
险。
       (2)本次对外投资周期较长,资产流动性较低,投资可能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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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宏观政策、行业变化、标的公司经营不善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
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公司与产业基金将积极合作,完成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加强
投前风控论证和投后管理、完善投资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和防范投
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以上补充的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
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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