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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草生态:关于签署《PPP项目合同》的公告2018-01-19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18)011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合同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作出明确规定,但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及宏观经济以及其他
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发生变化的可能。此外,PPP 项目一般
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运营周期长、协调关系复杂以及公共性等特点,
因此面临着融资风险、建设风险、运营风险、收款风险、利率风险、
政策风险等。
    一、合同签署概况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同二连浩特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二连
浩特市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生态环境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
程 PPP 项目 PPP 项目合同》,投资估算金额 49,989.73 万元。
    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210 号)。
    二、签署方介绍
    二连浩特位于自治区正北部,北与蒙古国口岸城市扎门乌德隔界
相望,两市相距 4.5 公里,东临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西、南与苏
尼特右旗毗邻。距锡林浩特市 360 公里、呼和浩特市 390 公里、北京
690 公里,是距首都北京最近的边境陆路口岸。是我国对蒙开放的最
大陆路口岸,是国家和自治区向北开放的前沿和窗口,是最捷近欧亚
大陆桥的“桥头堡”。
    二连浩特辖区面积 4015 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 27 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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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辖一个苏木(5 个嘎查)、8 个社区。全市总人口约 10 万人,户籍
人口 3.1 万人。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8,101 万元,同比增加
6,078 万元、增长 11.6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94,987 万元,同比增
加 30,174 万 元 。 ( 以 上 信 息 来 源 : 二 连 浩 特 市 人 民 政 府 官 网
http://www.elht.gov.cn/)
     公司与二连浩特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2014
年至 2016 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二连浩特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发生过类似业务,累计确认收入 755.81 万元。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二连浩特市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生态环境治
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PPP 项目;
     2、合作期限:20 年(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17 年);
     3、建设内容:本项目包含六个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疏港公路种植工程、滴管工程、骑行线工程、变配电工程电力输
送及变配电工程、智能管理系统、安防及监控系统。
     (二)经营权
     1、甲方授权项目公司在 PPP 合作期内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设计、
建设、运营维护,同时有获得相应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权利。
     2、项目公司应在 PPP 合作期内自行承担归项目公司负责的费用、
责任和风险,负责本项目授权范围内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PPP
合作期届满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甲方或
政府指定机构。
     3、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和调整时,甲方有权改变
合作方式。双方应就此达成新的合同或就本合同的修订和补充达成一
致,如导致项目公司经营权发生变化并受损的,应按本合同的约定予
以补偿。
     4、项目公司的经营权在整个 PPP 合作期内始终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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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未经市政府及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不得
从事与本合同条款项下约定的经营权范围之外的其他经营活动。
       (三)经营权的担保及转让

       1、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项目公司可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
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 号)
的规定将本合同项下的预期收益等作为融资质押等担保,项目公司设
置该担保权益不应损害甲方的权利或利益。
       2、项目公司不得对本项目的资产、设施和设备进行转让或设置
担保权益。
       3、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甲方同意,项目公司在项目 PPP
合作期内不得将本项目经营权出租或以任何形式转让、承包给第三
人。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一般义务
       (1)遵守适用法律和本合同甲方应始终遵守所有的适用法律和
本合同的规定;
       (2)保持经营权的有效性;
       (3)提供建设用地甲方应确保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向项目公司提
供项目工程建设用地等。
       2、甲方的基本权利
       (1)按本合同约定提取建设履约保函或运营维护保函或移交维
修保函项下的款项的权利;
       (2)在遵守、符合适用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有权要求项目
公司提交建设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融资合同,设计文件、工程
招标、设备采购的相关文件与合同,建设进度报告,财务支付文件及
管理报告,质量控制报告等)并对项目设施的建设进行监督和检查,
但甲方并不因其开展有关监督、检查工作而承担任何责任,且并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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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或减轻项目公司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如发现存在项目公司违
约情况,有权根据本合同进行违约处理;
    (3)对项目公司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本项目进
行全程实时监管的权利;如发现与本合同存在不相符合的,有权责成
项目公司限期予以纠正等。
    3、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
    (1)遵守适用法律和本合同;
    (2)项目公司应尽最大努力申请并及时获得从事本项目建设所
需要的政府部门的各种批准,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按本
合同约定日期完工;
    (3)项目公司应从有关政府部门获得、保持和续延项目所必需
的应由项目公司办理的许可、执照和批准等。
    4、项目公司的基本权利
    (1)享有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的权利;
    (2)在 PPP 合作期内可无偿使用项目范围内的土地(不包括项
目临时性用地);
    (3)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等。
   (五)项目融资
    1、本项目资本金为项目动态总投资的 20%,即本项目资本金暂
定为 10768.64 万元,剩余部分约 43015.01 万元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
决。本项目的建设将按照二连浩特市园林局的建设规划及具体安排分
步实施,项目投资额依据建设规划进行估算,最终投资额以经审计的
竣工验收决算报告所载数额为准。
    2、根据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相关规定,如
因项目规模或贷款条件调整导致需要追加项目资本金的,甲方与内蒙
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按照股权
比例追加项目资本金,追加项目资本金后,项目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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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制保持不变。
    (六)甲方对项目融资的支持
    1、为保障本项目融资,甲方应负责协调将本项目的可行性缺口
补助列入市财政中长期财政规划,并在项目进入运营期的上一年份,
将申报可行性缺口补助所需的资料报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列入财政下
一年度的预算安排。
    2、甲方应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在合法的前提下,为项目公司的
融资提供相关的便利和支持,必要时出具相关文件和证明,但甲方对
于项目公司的融资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作出任何担保。
    (七)运营
    项目公司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向甲方确认工程完工,并
提出开始运营的书面申请,建议运营的日期;运营日以甲方书面确认
的日期为准。
    1、自项目运营开始日(含当日)起,项目公司有义务提供运营
服务,并向甲方收取可行性缺口补助。
    2、在整个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应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
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使项目设施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八)项目移交
     1、在移交日,项目公司应对项目范围内的工程状态和项目设施
 进行最后恢复性检修,使项目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并向甲方
 或政府指定机构无偿完好移交。
     2、本项目 PPP 合作期届满前的十二个月作为过渡期,甲方和项
 目公司各派三人应成立移交委员会,移交委员会负责人由甲方委派。
 若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移交委员会应在本合同提前终止后五个工作
 日内成立。
     3、移交委员会成立后一个月内应举行会谈并确定下列事宜的具
 体实施方案,项目公司应提供移交必要的文件、记录、报告等数据,
 作为移交委员会制定方案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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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支付程序及方式
    1、进入运营期后,财政部门根据经审计的竣工决算金额、内蒙
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报的相关参数及绩效考核结
果,按照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公式计算每半年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
每半年支付一次。
    2、如本项目已经完成审计,则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公式
中的建设总投资以经审计部门审计的建设总投资为准;如本项目审计
工作未完成,则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公式中的建设总投资暂以
政府部门批复的施工图预算为准,本项目审计工作完成后,已经支付
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按照经审计部门审计的建设总投资据实调整,在下
一次付费时多退少补。
    3、项目运营期内,每半年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可行性
缺口补助付费申请单提交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在收到付费申请单后
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支付给项目公司。
    4、甲方有权要求财政部门在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时,从中扣除
项目公司因未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未按本合同
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而发生的有关费用、违约金等。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49,989.73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61 亿元的 17.47%,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该项目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的资金、技术、人
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五、备查文件
    《二连浩特市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生态环境治理公共基础
设施建设工程 PPP 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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