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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草生态: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2018-04-03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18)034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52号”《关
于核准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05,448,000.00元,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31,833,928.5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373,614,071.5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2012年9月2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979 号”《验
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和信园
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131号核准,向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农银汇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28,376,84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62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499,999,991.28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15,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88,376.8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4,511,614.4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
合伙)于2015年11月2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115607 号”《验
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

                                  1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
        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蒙草草产业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
        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
        东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71900115310701。公司和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鼓楼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呼和浩特鼓楼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账号为:
        0551010104001591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止目前,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已
                                                                     募集资金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账户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剩余金额(元) 定的状态
                                           (万元)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金湖银河景观工程第                                            已完工,正
 有限公司呼和浩特                             8,800        8,800
                    一标段                                            47,825.78     办理移交
     鼓楼支行
05510101040015918   补充工程营运资金         15,000       15,000                   已完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呼和浩特大学
                    红夭子基地建设项目     6,404.55     6,479.29           0.06    已完成
     东街支行
 471900115310701
       合计                               30,204.55    30,279.29      47,825.84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
        鼓 楼 支 行 开 立 的 专 户 ( 05510101040015918 ) 内 的 资 金 余 额 为
        47,825.78 元,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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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专户(471900115310701)内的资金余额为 0.06 元(募集资金产生
的利息收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少量节余
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
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单个项目或者全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
中披露。公司已于近日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47,825.84
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
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
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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