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关于签署《和林格尔新区什拉乌素河上游段河道治理及生态绿化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2018-04-10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18)035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和林格尔新区什拉乌素河上游段河道治理及生态
绿化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和林格尔新区什拉乌素河上游段河道治理及生态绿化工程建
设工程的履行将占用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承包人”)一定的流动资金。
2、本合同的具体金额以实际运营建设为准,存在执行金额与合
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3、项目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而导致部分项目不能实施的风
险;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导致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存在建设内容变
更的风险。
4、项目施工期间,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
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包头市广泰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联
合体成员方)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包人”)签署了《和林格尔新区什拉乌素河上游段河
道治理及生态绿化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
“本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0,141.13 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及联合体成员简介
(一)交易对手方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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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樊广明
4、注册资本:100,000 万
5、成立日期:2017 年 02 月 23 日
6、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现代服务业
集聚区企业总部大楼南楼 4 楼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土地整理;城
市轨道交通、桥梁、隧道、河道、城市主干道基础设施建设;体育馆、
展览馆建设;对供水、污水处理、供热、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等社会
公用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投资、开发、建设;绿化工程、水利工程施工;
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装饰装修工程及物业服务。
(二)联合体成员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包头市广泰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杜满玉
4、注册资本:15,000 万
5、成立日期:2010 年 01 月 08 日
6、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团结大街 15 号当代大厦
1206 号房屋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施
工、公路工程施工(以上各项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经
营); 一般经营项目:园林绿化;室内装饰装潢;机械设备、建材、
苗木、钢材、机电产品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包头市广泰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联合体情况
联合体协议主要内容
2
包头市广泰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泰路桥”)、内蒙
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签署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与和林格尔新区什拉乌素河上游河道治理及生态绿化工
程,就联合体投标事宜共同约定:
1、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广泰路桥为联合体成员。
2、合同项目一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组织,由联合体各方
按内部划分比例或内容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执行一切合同
文件,共同承担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划分的职
责,各自承担自身的责任和风险;
4、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工作,广泰路桥承担本项目
的水利工程施工工作。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和林格尔新区什拉乌素河上游段河道治理及生态
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和林格尔新区;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工程内容:和林格尔新区什拉乌素河上游段河道治理及生态
绿化工程:招标清单工程量及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全部内容;
5、合同工期:2018 年 1 月 25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522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
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二)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验评标准标准。
(三)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20,141.13 万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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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项目无预付款,建设期不支付工程款。
总体工程完工后,三年内分三期付款,每期付款比例为单项工程合同
总价的 40%、30%、30%(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合同总造价 40%,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合同总造价 30%,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
付合同总造价 30%)。
(五)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
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
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
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
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总金额为 20,141.13 万元,根据工程概算,公司承接项目工
程金额约 17,346.97 万元,约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28.61
亿元的 6.06%,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该项目的实施将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六、备查文件
《和林格尔新区什拉乌素河上游段河道治理及生态绿化工程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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