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蒙草生态:关于签署《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17年绿化升级项目PPP合同》的公告2018-05-03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18)062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17年绿化升级项目
                 PPP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合同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作出明确规定,但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及宏观经济以及其他
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发生变化的可能。此外,PPP 项目一般
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运营周期长、协调关系复杂以及公共性等特点,
因此面临着融资风险、建设风险、运营风险、收款风险、利率风险、
政策风险等。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阿拉善盟青草生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
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
方三”)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署《巴
彦淖尔市临河区 2017 年绿化升级项目 PPP 合同》,项目总投资预算
金额 25,578.98 万元。
    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6 号)。
    二、交易各方介绍
    1、巴彦淖尔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东接包头,西连阿拉善
盟、乌海市,南隔黄河与鄂尔多斯市相望,北与蒙古国接壤。全市总
面积 6.5 万平方公里,人口 170 万,辖七个旗县区,市政府所在地临
河区。过去五年,综合实力稳步提升。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7.2%,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 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

                                  1
10.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 2.9%。( 以 上 信 息 来 源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bynr.gov.cn)
    公司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2015
年至 2017 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
未发生过业务往来。
    2、乙方二:阿拉善盟青草生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京通运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91MA0NRD4G78
    成立日期:2018 年 01 月 16 日
    主要经营场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乌兰布和生态
沙产业示范区。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3、乙方三: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鲁明
    注册资本:36,2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6 月 2 日
    住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西区综合办公楼二楼
    经营范围:政府授权的:土地收储、开发、投资;民建项目建设、
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市政工程投资、建设、管理;市政公
共设施管理;城市服务性项目设施的投资、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
投资;棚户区改造;房地产物业及酒店宾馆资产的投资与经营;国有
资产经营管理;生物科技推广与应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中小企业投融资。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2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2017 年绿化升级项目,包含 7
个子项目,沿黄公路项目、朔方路北项目、民主四队项目、酒庄旅游
村绿化项目、富强五组村庄项目、万丰旅游村项目、朔方南路项目;
       2、总投资预算金额:25,578.98 万元;
       3、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4、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与运营维护期,建设期为 12—15 个月,
运营养护期为 9.5 年—10 年;
       5、项目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二)经营权
       1、甲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授予乙方在合作期限内享有本项目
的以下经营权:
       (1)有权占有、使用本项目工程,负责本项目的后续建设及运营
维护,在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机
构。
       (2)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可用性及项目运营维护服务,根据项目
建设及运营绩效考核结果,向甲方收取可用性服务费与运营维护服务
费。
       (3)在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享有项目资产的所有权。
       (4)为本项目融资所需,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收益权用于提供
融资担保。
       2、以上经营权是独占的、排他的,并在合作期限内始终持续有
效,甲方不得在合作期限内以任何理由将项目的经营权全部或部分地
授予第三人。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各子项目的前期工作及批准手
续,确保项目的全部审批手续合法合规,以及移交乙方的项目资产符


                                 3
合适用法律规定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2)协调乙方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
门所要求的批准并保持批准有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可用
性服务费及运营维护服务费,并确保将该等付费义务纳入中长期财政
规划及年度财政预算并取得人大批准文件等等。
       3、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授予的本项目的经营权,及从甲方获得可用性
服务费及运营维护服务费的权利。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组建项目公司。
       (3)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本项目已发生的工程建设费用和各子项
目在竣工验收前的建设与投资等等。
   (四)项目公司设立
       1、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及时
足额缴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额及实缴进度最终以合资合同约定为
准。
       2、股权比例
       公司持有项目公司 20%的股权,阿拉善盟青草生态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持有项目公司 60%的股权,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发展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项目公司 20%的股权。
       3、注册地址:须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范围内。
       4、项目资本金为项目建设总投资预算金额的 25%。
   (五)运营和维护
       1、自各子项目验收合格日或视为验收合格日的次日起,各子项
目分别进入运营维护期。
       2、乙方仅负责本项目各子项目范围内的绿化植物的运营维护工
作,移交工程的运营维护由甲方负责,相关维护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不计入本项目运营维护费用基数。在项目运营维护期内,甲方同意持


                                4
续的无偿提供移交工程供乙方使用,乙方无需为使用该等移交工程支
付费用,但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移交工程损坏的,乙方应当据实赔偿。
因甲方原因导致移交工程所属的子项目竣工验收时间延迟的,延迟期
间乙方对移交工程进行的必要运营维护工作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据实
向乙方支付。
    3、乙方应当筹建专业的维护管理队伍,根据本合同约定的项目
运营维护范围,负责各子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乙方也可以委托经甲
方同意的专业第三方机构负责具体的维护工作,但乙方应对第三方的
运营维护情况向甲方负责等。
    (六)费用支付
    1、可用性服务费的支付
    子项目可用性服务费在各子项目开始运营日后按照子项目分别
支付。自各子项目的第二个付费周期起,甲方应在每个付费周期开始
后的十五日内支付上一个付费周期的子项目可用性服务费。
    2、运营维护服务费的支付
    运营维护服务费在开始运营日后按照子项目分别支付。自各子项
目第二个付费周期起,甲方应在每个付费周期开始后的十五日内支付
上一个付费周期的子项目运营维护服务费。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预算金额为 25,578.98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 55.79 亿元的 4.58%,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
性,该项目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的资金、技术、
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五、备查文件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2017 年绿化升级项目 PPP 合同》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