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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草生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5-24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
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行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
    二、关于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
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振华 _________________



        颉茂华__________________



        李锦霞 _________________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