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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草生态:关于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2018-06-20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18)095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椒江区“两口两路一都”城市形象提升项目之绿化景观提升
工程的履行将占用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一定的流
动资金。
    2、本合同的具体金额以实际运营建设为准,存在执行金额与合
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3、项目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而导致部分项目不能实施的风
险;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导致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存在建设内容变
更的风险。
    4、项目施工期间,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
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台州市两口两路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
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
人”或“普天园林”)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
同”或“本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5,423 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台州市两口两路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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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吴兵
    注册资本:9699.42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25 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枫山路 9 号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园林绿化项目及旅
游项目的开发;花卉、林木、草坪、蔬菜种植和销售;除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外,均可自主经营。
    (二)股东构成
                                         认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万元)

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909.83      货币       30%

     浙江森禾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6,692.6       货币       69%

   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96.99        货币        1%

               合计                       9,699.42      ——       100%

    台州市两口两路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是为推进江区“两口两路一
都”城市形象提升项目之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设立的项目公司,近三年
未与公司发生过业务往来。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椒江区“两口两路一都”城市形象提升项目之绿
化景观提升工程;
    2、工程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3、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4、工程承包范围:
    椒江区“两口两路一都”城市形象提升项目之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一期)中的东环大道(开发大道-路桥界)、机场路与市区连接线
(开发大道-路桥界)、椒江二桥北连接线(椒江加油站-椒江二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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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山连接线、枫南东路(经四路-75 省道)等 5 条道路的绿化提升工
程。
       5、合同工期:2018 年 8 月 16 日至 2019 年 8 月 15 日(以开工
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365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
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二)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和标准,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三)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15,423 万元;(经审计竣工结算为准)
       2、合同价格形式:可调单价合同。
       (四)付款周期
       1、每月 25 日申报工程进度,经监理、发包人审核后次月 10 日
前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审核进度 75%的工程进度款;
       2、工程完工后 10 日内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 85%;
       3、工程竣工验收后 20 日内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 90%;
       4、审计完成后 20 日内支付至工程审计价的 97%;
       5、工程总价款的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
人(无息)。
       (五)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保修(养护)期一年。
       (六)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
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
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
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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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
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同总金额为 15,423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营业
收入 55.79 亿元的 2.76%,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该项
目的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五、备查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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