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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草生态: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部分自筹资金的公告2020-01-16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20)006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部分自筹资金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蒙
草抗旱”)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部分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部分自筹资金
5,085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7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50万股优先股。本次优先股采用分次发行
方式,首次发行不少于775万股,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其余各次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优先股首次发行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面值总额
8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
保荐费用、律师费用、验资费用等)1,115万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
先股首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88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3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
第ZA1590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12月21日
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
股股票预案》、《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

                                    1
次拟发行不超过1,550万股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50亿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有息负债8亿元,其余不超
过7.50亿元的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亿元)
        1              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有息负债                                     8.00
                                                                                7.50
        2                       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合计                                                   15.50

      本次发行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
司用自有资金偿还相应的银行贷款及其他有息负债的,则募集资金到位后予
以置换。本次发行计划实施后,实际募集资金量较募集资金项目需求若有不
足,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其中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有息负债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借款主体              贷款机构            贷款额度 拟偿还金额         放款日          到期日      借款用途

  1      蒙草生态                                       3,600.00    3,600.00 2018.5.10        2019.5.10    日常经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蒙草生态                                       7,400.00    7,400.00 2018.3.15        2019.5.15    日常经营

  3      蒙草生态 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000.00 2018.8.21        2019.8.20    日常经营

  4      蒙草生态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20,000.00 2018.8.27        2019.8.26    日常经营
  5      蒙草生态       长生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19,850.00   19,000.00 2018.10.1        2019.9.30    日常经营
  6      蒙草生态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00 2018.10.31       2019.10.30   日常经营

                       合 计                           80,850.00   80,000.00      -               -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 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部分自筹资金金额为 5,085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募集资金投入         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项目名称                    金额            后投入的自筹资金金            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

                                                              额(万元)                 资金金额(万元)
                                      (万元)

  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有
                                           80,000.00                  80,000.00                             5,085.00
  息负债


        本次资金置换行为与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及相关申请文

                                                          2
件中的内容一致,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018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对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已投入情况进行了验证。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部分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 5,085 万元
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部分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投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
东利益的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5,085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投项目部分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经
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3
的需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5,085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
筹资金。
       4、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0018
号《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
并发表了如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5、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蒙草生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部分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内蒙古蒙草生态
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有关规
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蒙草生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筹资金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