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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一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6-24  

						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光一科技    公告编码(2014)0624- 043 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
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 号)的文件精神,对公司及公司
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已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
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14-0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现将尚未
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及关联人熊珂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
锁定手续。
   承诺期限:2012 年 8 月 20 日-2015 年 10 月 9 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前述锁定期满后,龙昌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数量占其直
接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承诺时间:2012 年 8 月 20 日
   承诺期限:任职期间至离职后 18 个月内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一投资”)
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光一投资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
定手续。
   承诺期限:2012 年 8 月 20 日-2015 年 10 月 9 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海俊、邱卫东、戴晓东、徐一宁、
朱云飞、沈健承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总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承诺时间:2012 年 8 月 20 日
   承诺期限:任职期间至离职后 6 个月内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赵俊平承诺: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
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承诺时间:2014 年 4 月 9 日
   承诺期限:2014 年 4 月 9 日-2014 年 10 月 9 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承诺及保证函》,
承诺对于公司目前从事的业务以及未来从事的业务,光一投资自身不会,也不会
通过投资、合资、合作、联营、委托经营、承包、租赁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
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承诺时间:2011 年 6 月 23 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直至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及关联人熊珂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
明、承诺及保证函》,承诺对于公司目前从事的业务以及未来从事的业务,本人
不会谋求通过光一投资或通过其他投资及未来新的投资、合资、合作、联营、委
托经营、承包、租赁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承诺时间:2011 年 6 月 23 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直至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及关联人熊珂分别出具《关于避
免、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光一投资及龙昌明、熊珂及其所有参股、控
股公司或者企业,今后原则上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确
有必要与公司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交易应当是对公司有益的,
且必须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有关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保证不要求或接受公司在任何一项交易中给予光一
投资及本人优于给予任何其他独立第三方的条件。
   承诺时间:2011 年 6 月 23 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直至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及关联人熊珂分别出具《关于不
占用资金的承诺函》,承诺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
行动人的地位,直接或间接地占用公司资金。
   承诺时间:2011 年 5 月 30 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直至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五、关于社会保障缴纳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未来
社保管理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要求公司补缴其于股票发行上市前应缴未缴
的员工社保金、住房公积金的,则公司补缴社保金、住房公积金由光一投资及龙
昌明共同全额补偿给公司;如果公司因此遭受行政处罚、民事索赔的,有关罚金
及赔偿金也由光一投资及龙昌明共同全额补偿给公司。光一投资及龙昌明对公司
所负前述义务和责任为共同不可区分的连带责任。
   承诺时间:2011 年 11 月 15 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六、关于上市前的其他承诺
   1、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对光一电子股东权益出具《承诺函》,承诺光一电子股
东权益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如因光一电子股东权益归属产生权属争
议或纠纷的,由此造成的法律、经济后果均由其本人承担。
   承诺时间:2011 年 12 月 28 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对光一有限无形资产出资出具《承诺函》,承诺该项无
形资产是其本人在光一电子工作期间主持开发的,本人拥有该项资产的所有权,
不存在与其他任何第三方之间的纠纷或者潜在纠纷。如因该项专有技术引起任何
纠纷,本人愿意以个人财产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时间:2011 年 11 月 15 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对于 2009 年 3 月光一有限股东将其持有的光一有限的
股权全部转让给光一投资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未
来有关税收征管机关就本次股权转让依据有关税法、规范性文件规定重新核定计
税依据而要求转让方补缴个人所得税的,则由其本人全额补缴。如果需要加计滞
纳金或罚款的,均由其本人承担和缴纳。
   承诺时间:2012 年 1 月 27 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2012年1月1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草案)>中第163条相关规定的议案》、《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2012]–[201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全体股东出具《光
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声明及承诺函》,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该股东表示同
意并投赞成票。
   承诺时间:2012 年 1 月 17 日
   承诺期限:2012 年 1 月 17 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实施期间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七、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1、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公司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
集资金中使用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在使用该笔资金时,仅限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投资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承诺时间:2014 年 4 月 9 日
   承诺期限:2014 年 4 月 9 日-2014 年 10 月 9 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
   承诺时间:2013 年 12 月 3 日
   承诺期限:2013 年 12 月 3 日-2014 年 12 月 3 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八、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
情况。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