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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一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4-04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会议中《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在本次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需提前归还时,公司有能力归还。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
前,公司将该部分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
为,公司承诺拟使用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有利
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廖家河、曲凯、李和渝
                                                        2015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