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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一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7-29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017年半年报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
了相关的风险。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履行对子公司的担保程序。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以外公司无
其它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7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
了相关的风险。
    三、关于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独立董事: 茅宁、周友梅、刘向明
                                                       2017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