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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一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5-23  

						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光一科技          公告编码 2018-060 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80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9
月24日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396.0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66.9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5,429.12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9月27日全部到
位,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2]3171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214.19万元,扣除预计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753.62
万元后,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资金1,428.95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296.77万元),
具体使用募集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   未使用承   预计尚需   募集资金   利息收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额   计投资金额   诺投资额   尾款金额   节余金额   入净额   节余金额
                       A            B         C=A-B        D        E=C-D       F       G=E+F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00     3,214.19   1,885.81     753.62   1,132.18   296.77   1,428.95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目的实际情况
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及顺利
建设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节约部分设备采购成本。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除部分尾款尚未支付外,项目建设已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为方便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节余资金1,428.95万元(含
利息收入净额296.77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利息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
     在相关节余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并且支付完项目尾款后,公司将注销在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将委托公司财务部相
关人员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五、承诺事项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非保本型)、衍生品投资、
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自本次使用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
     六、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
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
已建设完成并且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同时考虑到后期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需流
动资金等因素提出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并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故本次使用募投
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和必要的。
   3、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根据募
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
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该项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一致同意该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
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
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保荐机构
同意光一科技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