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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一科技:关于向参股公司供应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3-27  

						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光一科技               公告编码:2020-012 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供应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更好地运用公司采购平台优势和设计制作整合能力,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一科技”)与北京海誉动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誉动想”)签署了《硬件定制合同》,公司为供货单位,海誉动想为
采购单位,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该金额为年度计划,最终按经营
情况分批次执行。
    公司为南京光一文化产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一
文投”)的合伙人之一,占有光一文投 19.5%的份额,同时,公司为江苏光一贵

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贵仁”)的控股股东,持有光一
贵仁 55%的股权,光一贵仁也是光一文投的合伙人之一,占有光一文投 0.35%的
份额。光一文投为海誉动想的股东,持有海誉动想 7.62%的股权。光一贵仁也是
南京领航光一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航光一”)的
合伙人之一,占有领航光一 0.5%的份额,领航光一亦是海誉动想的股东,持有

海誉动想 15.23%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光一科技

                                              55%

                   19.5%               光一贵仁

                                    0.35%           0.5%


                       光一文投                领航光一
                           7.62%                    15.23%

                                   海誉动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供应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
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

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关联
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海誉动想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海誉动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党劲峰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3,807.914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201 楼 3 层 304 室、305 室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
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数据处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
产品、通讯设备;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海誉动想的股东包括知行嘉实(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领航光一、光一文投、天津海马乐云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毅峰共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汇

聚嘉实(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田仆天平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杭州新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艾歆(天津)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艾箐(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海康瑞投资有限公司、北海铼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
司、赵阳、上海钜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创东方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2、主要财务数据


    海誉动想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48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3,738.48

万元。海誉动想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7.92 亿元,净资产为人
民币 6.11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履约能力分析
    海誉动想的主营业务是面向用户的基于移动内容云计算的移动内容分发平
台以及面向企业客户的移动内容云计算服务。自 2013 年成立以来,实现了快速

发展,经营绩效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同时,公司与海誉动想签订的协议
的相关条款也能够有效保障海誉动想正常履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采购设备及价款:海誉动想向公司采购定制硬件服务器一批,采购价款
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该金额为年度计划,最终按经营情况分批次执行。

    2、定价依据:采购定价为市场公允价格,经多轮市场化询价后协商确定。
    3、交易的必要性:公司为一家在创业版上市多年的企业,长期致力于知识
产权领域的投资,先后参与了多个知识产权平台产品的建设,因此公司在硬件服
务器采购方面有一批稳定合作、专业精干的合作供应商团队和定制整合优势。此
次为海誉动想供应硬件服务器产品,公司会严格的进行供应商选择,多家采购,

对方供应商需拥有完整的研发、生产、服务体系,在产品设计开发、工艺管理、
生产管理、质量管理、采购管理、市场管理、售后服务管理等各方面拥有较高水
平的管理团队。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硬件定制合同》的签订是海誉动想经营发展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

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硬件定制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绩具有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向参股公司供
应设备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公司已将上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
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拟与参股公司北京海誉动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硬件定制合同》,是为更好地运用公司采购平台优势和设计制作整合能力,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能够形成收入贡献利润。本次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
们同意将公司向参股公司供应设备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提交董
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
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供应设备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