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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一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27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独
立董事,经对会议资料的仔细研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中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参股公司供应设备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供应设备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全资子公司江苏苏源光一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智友尚云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稳定,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有助于解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整体风险可控。董事会审议该项担保内
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
我们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刘向明、周友梅、周卫东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