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天国富 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天国富证券”)作为浙江我武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武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我武生物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51 号文核准,截至 2014 年 1 月 13 日止,公司此次发行股票 25,250,000 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 11,000,000 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 14,25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0.05 元,发 行所得资金合计人民币 506,262,500.00 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220,550,000.00 元,公司股东公开发售所得资金人民币 285,712,500.00 元)。公司 委托保荐机构代收发行所得资金,实际收到的发行所得资金净额合计 472,262,500.00 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 202,916,336.63 元,公开发售股 份所得资金净额 269,346,163.37 元)。已于当日缴存公司在温州银行上海杨浦支 行开立的账号为 905070120190000027 的人民币账户内。 截至 2014 年 1 月 13 日止,公司本次发行新股 11,000,000 股,股票面值为人 民币 1 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 20.05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20,550,000.00 元。公司委托保荐机构代收募股缴款,实际代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 币 202,916,336.63 元(已扣除承销机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17,633,663.37 元)。 已于当日缴存公司在温州银行上海杨浦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905070120190000027 的人民币账户内。扣除公司为发行 A 股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 行费用人民币 10,532,242.92 元,实际筹集资金为人民币 192,384,093.71 元,其中 1 股本 11,000,000.00 元,资本公积 181,384,093.71 元。 上述新股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0017 号《验 资报告》。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4,386,456.14 元用 于承诺投资项目,94,690,258.50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出,募集资金累计获得利 息收入 10,032,994.23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3,340,373.30 元。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本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本年度使用 2,100,122.20 元用于年产 300 万支粉尘螨滴剂技术改造项目、 变应原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以及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4,683,700.00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出,募集资金获得利息收入人民币 308,819.78 元。 2、结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6,486,578.34 元用 于承诺投资项目,99,373,958.50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出,募集资金获得利息收 入人民币 10,341,814.01 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6,865,370.8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 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4 年 2 月 11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德清支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清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2 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 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可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 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闲置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余额 备注 杭州银行德清支行 3305040160000088819 1,365,322.44 募集资金专户 温州银行上海杨浦支行 905070120190000027 14,714,977.77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德清支行 350665654834 785,070.67 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16,865,370.88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共使用 210.01 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 80 万元用于年 产 300 万支粉尘螨滴剂技术改造项目、110.51 万元用于变应原研发中心技术改造 项目、19.50 万元用于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 2018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应原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4,683,700 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使用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 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 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已将上述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温州银行上海 杨浦支行划拨至公司一般结算户中。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及《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我武生物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 经核查,我武生物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及补充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我武生物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于越冬 倪卫华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8 日 6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净额) 19,238.41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0.0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8,648.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 目 是 否 可 行 已 变 是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性 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更 项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报告期实 截止报告期末累 达到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否 发 投向 目(含 总额 (1) 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实现的效益 预计 (2) (3)=(2)/(1) 生 重 部 分 效益 大 变 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300 万支粉尘螨滴剂 否 11,427.52 5,345.90 80 5,234.81 97.92% 2015年11月20日 22,929.95 51,478.61 是 否 技术改造项目 变应原研发中心技术改造 不适 否 4,429.32 4,249.52 110.51 3,092.38 72.77% 2016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用 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化建 不适 否 3,095.61 390.25 19.50 321.47 82.37%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设项目 用 上述一、二、三项目补充流 否 8,966.78 动资金情况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952.45 18,952.45 210.01 8,648.66 22,929.95 51,478.61 超募资金投向 未使用超募资金 285.96 285.96 0.00 0.00 0.00 0.00 超募资金小计 0 285.96 285.96 0.00 0.00 0.00 0.00 合计 0 19,238.41 19,238.41 210.01 8,648.66 22,929.95 51,478.61 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详细原因如下述。 目) 适用 “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未达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用房及在各区设立办事处的进度慢于计划。项目原计划在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等大城市购 买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项目实施所涉及的客观情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各地房价和购房政策不断调整变动;同时,随着渠道的快速变革以及移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办公便利性的提高,在中心城市购置房产已不再是公司营销网络建设的优先选项。此外,近年来公司现有产品的销售稳健增长,各级销售网络有序铺设,在各个销售 的情况说明 区域内,公司主要依托现有完善的销售队伍、分公司以及子公司,采取租赁办公用房等模式不断完善销售网络,上述模式业已满足公司产品稳步增长的销售需求。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已无必要在各大中心城市购买办公用房,本着尽可能节约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决定不再对本项目进行投资,终止“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化建 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宜业已经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适用 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总额为 285.96 万元,现存放于募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不适用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先期投入1,096.72万元。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 入及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的议案》,上述置换议案已经保荐机构确认,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112036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公司于2014 年5月15日完成上述置换,分别为年产300万支粉尘螨滴剂技术改造项目1,056.70万元,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化建设项目40.02万元,合计置换1,096.7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不适用 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1)“年产 300 万支粉尘螨滴剂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入总额少于计划金额,剩余金额及利息共计 6,580.51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在实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把控 采购环节,部分进口设备实施了国产化替代,降低设备采购价格,同时通过加强费用控制、管理和监督以及多方询价的方式,使得建筑安装及配套工程费减少,有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地降低了项目成本。 余的金额及原因 (2)“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所涉及的客观情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金额及利息共计 2,888.5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变应原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基本相符,该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468.37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适用 及去向 除上述(1)、(2)、(3)项目结余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划拨至公司一般结算户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上述项目均已结项,本期投入的少量资金均为按约支付相关工程或设备尾款。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