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27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
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
度,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就会议中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楚天飞云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投资有利于推进公司战略步伐,有利于公司的未来发
展,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曙萍:
曾江洪:
贺晓辉:
黄忠国:
2017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