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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通教育: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军)2019-04-26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罗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9
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6次,亲自出席6次。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故对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
究分析,发挥本人会计专业优势,主抓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财务风险评估。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2018年4月5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2018年4月24日对2017年度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为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2018年5月17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关于补选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年8月27日,对2018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人认为公司2018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审
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规定义务,同时
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与管理做好服务。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进行评估与沟通。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
公正、客观的结论,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和确认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18年度的信息
披露工作。
    3、本人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服务投资者权益保护的
本领。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忠实、审慎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尤其是
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积极参加各
种形式的培训,学习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此外,我还加强与其他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提高参会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到公司现场参加会议并进行实地考察,通过与公司管理层、
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时期的运营状况,重点了解公司的规
范运营工作、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现金分红决策及落实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等,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日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工具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
    六、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 军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