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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通教育: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
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勤勉尽责,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
程序、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一、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3 名监事
全部与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2)《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7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7)《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1)《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3)《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关于为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二)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3 名
监事全部与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3 名
监事全部与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3 名
监事全部与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3 名监
事全部与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3
名监事全部与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
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
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
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法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
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比较健全;财务状况运行良好,公司定期
财务报告比较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审计报
告真实合理,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2018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5、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执行
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6、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018 年度,公司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员进行登记备案,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交易等行为,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整改和处罚的情形。
    8、对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
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2018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
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
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并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监事
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
的审议工作,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积极敦促内部控
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专业技能,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
建设,为公司更加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监督保障。


    特此报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