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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通教育: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勇义)2023-04-28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勇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3
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
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八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在董事会会
议召开前我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
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
2022年,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形。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
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2年2月28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事项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事项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事项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事项
    (6)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项
    (7)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文旭顺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发出收购要约事项
    (9)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事项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事项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事项
    2、2022年4月22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2021年度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时对以下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4)关于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
    (5)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
    (7)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3、2022年6月7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政府
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年7月20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5、2022年8月29日,对2022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以上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审
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
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
业优势和独立判断。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严格
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积极履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
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
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
    五、参加培训的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
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客观的判断和决策,及时了解公司
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等,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日
常经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工具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七、其它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运用股
东大会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工作精神,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特此报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勇义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