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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炬华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2018年上半年跟踪报告2018-09-0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 2018 年上半年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炬华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磊                    联系电话:021-23219513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金林                  联系电话:021-2321951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持续督导人员已按照相关规定在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公告前审阅公司文
                                         件内容。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是。已经按照相关要求督导公司建立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健全《反舞弊与举报制度》、《投资理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财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等规章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0 次。保荐机构拟于 2018 年下半年对
(1)现场检查次数                     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提交现场
                                      检查报告。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不适用
送

                                    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不适用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5 次。具体如下: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炬
                                     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炬
                                     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
                                     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炬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炬
                                     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持续
                                     督导 2017 年跟踪报告;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炬
                                     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0 次。保荐机构拟于 2018 年下半年对
(1)培训次数
                                     上市公司进行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
执行
3. “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不适用                  --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不适用                  --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良好                    --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控股股东炬华实业、实际控制人丁敏华关于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新      是            不适用
股及控股股东购回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承诺
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      是            不适用
人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赔偿投
资者损失承诺
发行人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关于公开发行上       是            不适用
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是            不适用
及发 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
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控股股东炬华实业和实际控制人丁敏华      是            不适用
有关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
诺


                                     3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不适用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
板上市持续督导 2018 年上半年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   磊             陈金林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