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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意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2017-02-18  

						证券代码:300366                   证券简称:创意信息                   公告编码:2017-09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信息”、“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文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
函》,陆文斌先生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46%。本
次减持后,陆文斌先生持有创意信息股份 67,888,7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28%,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
               大宗交易      2016.2.16          29.16        13,000,000             4.946
  陆文斌
                              合    计                       13,000,000             4.946

     注:自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到 2017 年 2 月 16 日,陆文斌
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3,000,000 股,累计减持比例为 4.94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0,888,751      30.774%     67,888,751        25.828%

陆文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222,188      7.694%       7,222,188         2.7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666,563      23.081%     60,666,563         23.08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
会公告【201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于2017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8),公司股东陆文斌先生计划自该提示性
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1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87%,本次减持数量在上述减持计划范围
内。
       3、陆文斌先生的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股票锁定期满后,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其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其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
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
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
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
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如违反上述股
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
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
       (2)稳定股价的承诺:如果公司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
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
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本人将依据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依照以下法律程序实施以下具体的股价稳定
措施: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本人应当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和本承诺,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以
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人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等于本人在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但如果公
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
续。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
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
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上述承诺为本人真
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
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陆文斌先生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上
述有关减持价格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1、陆文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