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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意信息: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0-03-17  

						证券代码:300366           证券简称:创意信息         公告编号:2020-09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一”) 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18 年第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由
公司的子公司四川创智联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智联恒”、“甲方二”)
负责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新一代智能网络通讯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
司、创智联恒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招商证券”)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专户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二已在乙方下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彭州支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511899991010003129937,截止 2019
 年 11 月 18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新一代智能网络通讯项目”
 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专户不得开通通兑业务,不
 得开立电话银行、不得办理单位结算卡结算功能,不得发生倒提业务,如发生
 倒提业务,乙方有权按照《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相应支付,
 且不对上述支付行为承担本协议项下监管责任。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存放利率,合理增加存储收益,甲方二经甲方一董
事会同意可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甲方二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二不得将存单进行质押。

    三、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
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丙方作为甲方一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
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承诺按照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一、甲方二
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督导职责。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
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一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
检查甲方二专户存储情况。

    五、甲方一、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或丙方指定的其他工
作人员有权查询、复印甲方一、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
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丙方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傅承、盛培锋,
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一、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六、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一、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七、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法定节假日顺延)向甲方一、甲方二出具账
户流水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账户流水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八、甲方一、甲方二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下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10%
(以较低者为准)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九、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财务顾
问主办人的,应提前 5 个工作日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四条的内容格式书面通知更换后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
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十、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
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账户流水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
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一、甲方二或者丙方有
权要求甲方一、甲方二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若存在不可抗
力或丙方指定工作人员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
义务的除外。

    如公司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
行或开立账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甲方一、甲
方二、乙方、丙方三方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
行终止。

    十一、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签订各方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签订各方一致同意按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一)
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二)将争议提交
至【 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
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止失效。

    特此公告。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