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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网力: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健)2019-04-26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3 次董事会,全部在本人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情
况如下表:

                                                      是否连续两   投票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次未亲自出   (投反对
  姓名          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席会议     票次数)

  张健          23         23       0          0          否          0

    2、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股东大会,全部在本人任期内,本人列席 2
次。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4 月 24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 2017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报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6 月 5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转让子公司北京物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2018 年 6 月 29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中盟科技有限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中盟科技有限公司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
公司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29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018 年半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及《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累计
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等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5、2018 年 9 月 28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2018 年 10 月 10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7、2018 年 10 月 29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8、2018 年 11 月 21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中盟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9、2018 年 11 月 26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参股子公司中盟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
《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北京物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增资放弃优先认
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0、2018 年 11 月 29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苏州华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
    11、2018 年 12 月 27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参股子公司北京物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报告期内,公
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运用自身的知
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
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资料进行审核、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解,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


    五、维护股东权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
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
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本人在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经营
情况的回报;在 2018 年度审计过程中,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沟通,勤勉尽责,发挥了独
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尤其注重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学习和理解,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
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
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希望在董事会的领导下,
公司未来一年能够保持过往的规范运作,也希望公司稳健经营、以更为优异的经
营成果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独立董事:张健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