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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网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13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经对提供的相关资
料的审阅及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相
关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改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公司本次被提名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王波先生、蔡昌银先生、
黄轶嵩先生、孙琨先生、黄静珩先生的相关材料,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
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非独立董事岗位职责的要求,
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推选王波先生、蔡昌银先生、黄轶嵩先生、孙琨先生、黄静
珩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金毅敦、郭全中、张健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