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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金股份: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9-12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0 号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拟向邯郸市建设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建投”)申请借款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该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
贷款利率上浮 50%,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在上述额度及审议利
率范围内,具体每笔借款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

    2、关联关系说明:邯郸建投拟受让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鑫汇金投资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孙景涛、鲍喜波、刘锋所持有的公司 50,118,170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份数 9.3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6 条的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表决情况:2018 年 09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向关联方申请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邯郸建投申请借款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
币,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该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超过
同期贷款利率上浮 50%,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0105559951M

    成立日期:1994 年 06 月 25 日

    公司住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文明路 11 号

    法定代表人:邢海平

    注册资本:160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承担政策性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任务;从事政
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邯郸市国资委                     160000.00                   100%

    2、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17 年 1-12 月)                    金额(万元)

               营业收入                               62,117.18


                 净利润                               9,978.01

    财务指标(2017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万元)

                 净资产                              573,923.93




      财务指标(2018 年 1-6 月)                    金额(万元)

               营业收入                               45,609.09


                 净利润                               3,637.28
       财务指标(2018 年 6 月 30 日)                金额(万元)

                  净资产                              577,561.21

   (以上 2017 年年度及 2018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增
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拟向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借款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该借款额度在有效期
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上浮 50%,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
使用天数计息,在上述额度及审议利率范围内,具体每笔借款授权公司董事长办
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
利率上浮 50%,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本次向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不超
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是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
况,支付的利息符合市场标准,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2018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
易。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向关联方邯郸建投借款不超过 5,000 万元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原则,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上浮 50%,计息方式
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利息费用公允、合理,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向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是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借款
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