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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金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2019-05-17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经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19年修订),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第一百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第一百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

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      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履行董事职务。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

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其余条款的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生效。

    特此说明。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