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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12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备忘录第 8 号》”)及《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作为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
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11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
理办法》、《备忘录第 8 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
票的条件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11 日,向 339 名激励对
象授予 815.26 万份股票期权,向 3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752.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朱慈蕴                   张海燕                   姜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