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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23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
作为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
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聘任首席财务官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唐晓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况;唐晓峰先生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业务专长和管
理经验,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唐晓峰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

    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及经营发展需要,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朱慈蕴                    张海燕                  姜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