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股份: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8-06
证券代码:300371 证券简称:汇中股份 公告编码:2018-074 号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18年8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唐山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1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5 日-2018 年 8 月 6 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8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8 月 5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8 月 6 日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力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汇中仪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53,957,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300%。其中持有公司股
份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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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0.00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3,957,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300%。
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依次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3,957,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需要经过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
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李磐律师、陈宗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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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