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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通科技: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6-10-2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092




          2016 年 10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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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沈顺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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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98,946,432.52                1,140,751,354.32                           22.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68,667,947.46                      762,335,500.10                         0.8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88,832,166.26                      85.21%           276,815,601.70                 -8.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43,134.67                    151.29%            11,948,597.75                -47.7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684,516.66                   1,064.06%            7,058,963.15                -56.6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09,072,015.69                 27.8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41                  150.74%                     0.0614              -49.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41                  150.74%                     0.0614              -49.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7%                   142.04%                     1.56%               -56.3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8,984.7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668,959.5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03,293.55

减:所得税影响额                                                                   845,859.2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225.44

合计                                                                              4,889,634.6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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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业绩波动风险
     (一)宏观经济及客户需求变化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我国的宏观经济处于增速换挡期,下行压力较大。公司主要从事以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为核心
产品的、可循环再利用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组装,公司产品的最终用户也可能受到宏观经
济等因素的影响,出现需求下降导致建设支出减少的情况。若宏观经济景气度持续下降,或公司客户需求
发生不利变化,均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主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通过承接木塑集成房屋项目的形式推广自行生产的木塑集成房屋部品部件,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对合同金额超过一亿元且组装周期超过12个月的集成房
屋项目,在提供的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实现的收入;
其他集成房屋项目均在房屋组装完成并经建设方验收合格后,确认合同收入实现,目前公司木塑集成房屋
项目基本在房屋组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实现,可能出现房屋组装与竣工验收分属两个不同
会计期间的情况,从而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在各季度及年度之间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甚至出现下滑50%
及以上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公司为木塑集成房屋成套部品部件供应商,客户主要为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价款结算
手续复杂、耗时较长,往往存在付款不及时的情况。如果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会影响公司资金的周
转,导致公司的运营能力下降。
    公司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争取做到应收账款的事前控制、事中分析、事后追踪,加强对业务部门回
款的考核,加强应收账款的清理。


     三、销售区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目前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北京地区和新疆地区,虽然公司销售区域已拓展到北京和新疆以外地区,但
北京和新疆地区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贡献仍然很大,如果北京和新疆地区的销售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仍将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或流失的风险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专业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且行业技术门槛较高,从事该行业的技术
研发人员不仅需要具备跨学科的专业理论知识,还需要通过长期的实践以理解建筑领域的应用需求。虽然
公司在长期的研发和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材料配方、模具设计、生产工艺及集成房屋组装等方面的经验,
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但是随着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和市
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人员不足的风险。同时,随着行业竞争逐步加剧,如果公司的核心技
术人员流失,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将继续完善培训机制,在开展日常内部培训的同时,增加外部专业培训力度,做好人才储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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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和整合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尚处于讨
论阶段,具有不确定性。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成功,由于市场因素、管理因素或其他因素的影响,也可能
存在并购标的的整合风险和业绩低于预期的风险。公司将通过与交易对手方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方式
来防范和控制并购标的业绩不能达到承诺标准的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365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孙志强            境内自然人            39.67%        77,228,100        77,088,000 质押               37,000,000

北京晨光景泰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84%        30,835,200
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科燕山
创业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56%        20,556,800
司

金石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5%         7,300,000         7,300,000
司

张劲松            境内自然人             3.00%         5,840,000

周晨              境内自然人             1.80%         3,495,274

周信钢            境内自然人             1.55%         3,024,310

四川信托有限公
司-睿进 5 号证
                  其他                   1.22%         2,367,304
券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南京雷奥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雷
                  其他                   0.78%         1,520,000
奥 2 期证券投资
基金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0.72%         1,409,9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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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有限责任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晨光景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835,200 人民币普通股           30,835,200

北京市中科燕山创业投资有限公
                                                                             20,556,800 人民币普通股           20,556,800
司

张劲松                                                                        5,8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840,000

周晨                                                                          3,495,274 人民币普通股            3,495,274

周信钢                                                                        3,024,310 人民币普通股            3,024,310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睿进 5 号证券
                                                                              2,367,304 人民币普通股            2,367,304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南京雷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雷
                                                                              1,5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20,000
奥 2 期证券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09,900 人民币普通股            1,409,900

张贡博                                                                            642,597 人民币普通股            642,597

徐文华                                                                            420,100 人民币普通股            420,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前 3 名原始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其他股东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
说明                                  致行动。

                                      股东周晨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495274 股,实际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合计持有 3495274 股;股东周信钢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如有)
                                      户持有 3024310 股,实际合计持有 302431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2018 年 3 月 19
孙志强                   77,228,100              140,100                     77,088,000 首发限售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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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光景泰投                                                                      2016 年 3 月 21
                  30,835,200   30,835,200                              首发限售
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

北京市中科燕山
                                                                                    2016 年 3 月 21
创业投资有限公    20,556,800   20,556,800                              首发限售
                                                                                    日
司

金石投资有限公                                                                      2016 年 9 月 19
                   7,300,000                               7,300,000 首发限售
司                                                                                  日

                                                                                    2016 年 3 月 21
张劲松             5,840,000    5,840,000                              首发限售
                                                                                    日

                                                                                    2016 年 3 月 21
江靖               4,380,000    4,380,000                              首发限售
                                                                                    日

                                                                                    任职期内执行董
王玉莲              100,000       25,000                      75,000 高管锁定
                                                                                    监高限售规定

                                                                                    任职期内执行董
王秋艳               93,400       23,350                      70,050 高管锁定
                                                                                    监高限售规定

                                                                                    任职期内执行董
刘文财                11,800        2,950                      8,850 高管锁定
                                                                                    监高限售规定

                                                                                    任职期内执行董
谭黎明                                        10,000          10,000 高管锁定
                                                                                    监高限售规定

                                                                                    任职期内执行董
宋爱军                                        10,900          10,900 高管锁定
                                                                                    监高限售规定

                                                                                    任职期内执行董
申海军                                        10,300          10,300 高管锁定
                                                                                    监高限售规定

合计             146,345,300   61,803,400     31,200      84,573,100         --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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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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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681.5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16%,实现净利润1194.8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47.79%。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毛利率较高的集成房屋项目竣工结算较少,再生资源贸易业务所占比例增加,此部分业务毛
利率较低,导致公司本期净利润的降幅大于营业收入的降幅。
     报告期内,公司与大连展宏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大连恒通远大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远
大”),开始拓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的业务。公司是北京市首批24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之一,在再生资源利用领域积累
了一定的经验和发展能力,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销售体系建设是公司在再生资源利用方面的短板之一,设立控股子公
司恒通远大,有利于弥补公司短板,扩大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能力,增强公司实力和盈利能力。公司计划从再生资源贸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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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做起,建立回收体系和销售体系,逐步发展再生资源初加工和精加工能力,最后实现再生资源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升级。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取得专利证书的专利权85项,其中5项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64项外观
专利。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取得专利授权4项,共新申请专利10项,均已受理。 公司“三维物联一体化墙板”
研发项目取得重大进展,新的墙板产品研发成功,智能生产线设计、安装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子系统
的安装调试,预计投产时间比原计划提前;公司充分利用在复合材料领域和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积累的技术
和经验,积极推进高强度枕木项目的研发,取得一定进展,截止本报告期末,已达到中试阶段。公司将进
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的发展动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合同执行情况正常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对单个
供应商依赖的情况。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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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客户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合同执行情况正常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对单个客
户依赖的情况。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工作:
    1、主营业务方面。报告期内,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和北京市首都功能区定位调整的影响,北
京地区销售订单有所减少,且订单集中度有所降低;新疆地区的销售订单虽然有较大增长,但由于新疆地
区工程开工时间较晚,导致报告期内完工确认的收入较少,但第三季度开始有所增加。公司将积极开拓业
务,加强管理,推动年度经营计划顺利完成。
    2、技术研发及创新方面。公司持续重视技术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新取得专利授权4项,共新申
请专利10项,公司新的无机墙板产品研发成功,这种新墙板能够应用于高层建筑,与公司原有的主要应用
于低层建筑的墙板产品形成高低搭配,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公司充分利用在复合材料领域和资源
综合利用领域积累的技术和经验,积极推进高强度枕木项目的研发,取得一定进展,截止本报告期末,已
达到中试阶段。目前,公司正在持续开发新产品的应用领域和组装工艺。不断积累的研发实力将为公司未
来发展抢占技术制高点,储备发展潜能。
      3、资本市场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实现跨越式发展,是
公司的成长方式之一。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成功,将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大公司规
模和实力,增强公司产业协同发展能力。
    4、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公司完善了绩效考核制度,同时加大了员工培训力度,除了入职培训、日常
培训外,引入专业咨询培训机构对青年储备干部进行系统培训;举办丰富的员工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见“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二、重大风险提示”。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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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
                                                             东、部分董
                                                             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将在未来六
                                 孙志强;王秋
                                                             个月内自筹
                                 艳;王玉莲;刘
                                                股份增持承   不低于 800 万 2015 年 07 月 2016 年 1 月 9
                                 文财;谭黎明;                                                             已履行完毕
                                                诺           元资金适时     09 日         日
                                 申海军;宋爱
                                                             增持公司股
                                 军
                                                             份,并承诺在
                                                             增持完成后
                                                             六个月内不
                                                             减持公司股
                                                             份。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03 月 2016 年 3 月
                                 张劲松;江靖                 或者间接持                                   已履行完毕
                                                诺                          19 日         19 日
                                                             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金石投资有     股份限售承   自公司股票     2015 年 03 月 2016 年 9 月
                                                                                                          正常履行中
                                 限公司         诺           上市之日起     19 日         19 日


                                                                                                                       1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截
                          至上市之日
                          已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
                          司全部或部
                          分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
                          之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
             股份限售承   直接或者间     2015 年 03 月 2018 年 3 月
孙志强                                                                正常履行中
             诺           接持有的公     19 日         19 日
                          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
                          份。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直
                          接或者间接
北京晨光景
                          持有的公司
泰投资管理
                          公开发行股
有限公司;北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03 月 2016 年 3 月
                          票前已发行                                  已履行完毕
京市中科燕   诺                          19 日         19 日
                          的股份,也不
山创业投资
                          由公司回购
有限公司
                          该部分股份。
                          晨光景泰股
                          东王秋艳、王
                          玉莲、申海
                          军、倪绍良、
                          李德、谭黎
                          明,作为公司

                                                                                   1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承
                          诺: 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
                          月之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
                          份。晨光景泰
                          股东、原公司
                          副总经理许
                          忠承诺: 自
                          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之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在恒通科技
                          上市后,本公
                          司将严格遵
                          守上市前做
                          出的股份锁
北京晨光景
             股份减持承   定及减持限     2016 年 03 月 2018 年 3 月
泰投资管理                                                            正常履行中
             诺           制措施承诺, 19 日           19 日
有限公司
                          在锁定期满
                          后的 12 个月
                          内,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
                          本公司持有


                                                                                   1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恒通科技
    股份总数的
    15%;在锁定
    期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
    内,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
    在锁定期届
    满后第 13 个
    月初本公司
    持有恒通科
    技股份总数
    的 15%。减持
    价格(复权
    后)不低于发
    行价,减持方
    式包括但不
    限于二级市
    场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大
    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
    式等。自恒通
    科技股票上
    市至本公司
    减持期间,若
    恒通科技有
    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本公
    司减持价格
    和股份数量
    将相应进行
    调整。本公司
    减持恒通科
    技的股票时,
    将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过
    恒通科技予
    以公告。晨光
    景泰股东王
    秋艳、王玉


                                                     1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莲、申海军、
    倪绍良、李
    德、谭黎明,
    作为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
    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
    六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
    份;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
    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
    股份。本人所
    持恒通科技
    的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


                                                     1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
    恒通科技上
    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
    末注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恒
    通科技的股
    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公
    司上市后至
    上述期间,公
    司发生派发
    股利、送红
    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
    息、除权行
    为,上述发行
    价格亦将作
    相应调整。)
    本人减持恒
    通科技的股
    票时,将提前
    三个交易日
    通过恒通科
    技予以公告。
    上述承诺不
    因本人在恒
    通科技的职
    务调整或离
    职而发生变
    化。晨光景泰
    股东、原公司
    副总经理许
    忠承诺:任职
    期间每年转


                                                     1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自
                          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自公
                          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
                          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在恒通科技
                          上市后,本公
                          司将严格遵
                          守上市前做
                          出的股份锁
北京市中科
             股份减持承   定及减持限     2016 年 03 月 2018 年 3 月
燕山创业投                                                            正常履行中
             诺           制措施承诺, 19 日           19 日
资有限公司
                          在本公司所
                          持恒通科技
                          的股份锁定
                          期满后,本公
                          司可根据自


                                                                                   1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身的经营或
                      投资需求,以
                      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
                      或其他合法
                      方式适当转
                      让部分恒通
                      科技股票。本
                      公司将在锁
                      定期满后二
                      十四个月内,
                      减持不超过
                      100%恒通科
                      技的股票,转
                      让价格不低
                      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
                      后的每股净
                      资产。自恒通
                      科技股票上
                      市至本公司
                      减持期间,若
                      恒通科技有
                      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本公
                      司减持价格
                      和股份数量
                      将相应进行
                      调整。本公司
                      减持恒通科
                      技的股票时,
                      将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过
                      恒通科技予
                      以公告。如本
                      公司未履行
                      承诺,本公司
                      愿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孙志强   股份减持承   任职期间每     2018 年 03 月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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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年转让的股      19 日
         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
         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本人
         所持恒通科
         技的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
         价;恒通科技
         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恒
         通科技的股
         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公
         司上市后至
         上述期间,公
         司发生派发
         股利、送红
         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
         息、除权行
         为,上述发行
         价格亦将作
         相应调整。)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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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恒通科技
    上市后,本人
    将严格遵守
    上市前做出
    的股份锁定
    及减持限制
    措施承诺,在
    锁定期满后
    的 12 个月内,
    减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本
    人持有的恒
    通科技股份
    总数的 15%;
    在锁定期满
    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减
    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在锁
    定期届满后
    第 13 个月初
    本人持有恒
    通科技股份
    总数的 15%。
    减持价格(复
    权后)不低于
    发行价,减持
    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二级
    市场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
    式、协议转让
    方式等。自恒
    通科技股票
    上市至本人
    减持期间,若
    恒通科技有
    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本人
    减持价格和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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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数量将
                          相应进行调
                          整。本人减持
                          恒通科技的
                          股票时,将提
                          前三个交易
                          日通过恒通
                          科技予以公
                          告。上述承诺
                          不因本人在
                          恒通科技的
                          职务调整或
                          离职而发生
                          变化。

                          在恒通科技
                          上市后,本公
                          司将严格遵
                          守上市前做
                          出的股份锁
                          定及减持限
                          制措施承诺,
                          在本公司所
                          持恒通科技
                          的股份锁定
                          期满后,本公
                          司可根据自
                          身的经营或
                          投资需求,以
金石投资有   股份减持承   集中竞价交     2016 年 09 月 2018 年 9 月
                                                                      正常履行中
限公司       诺           易、大宗交     19 日         19 日
                          易、协议转让
                          或其他合法
                          方式适当转
                          让部分恒通
                          科技股票。本
                          公司将在锁
                          定期满后二
                          十四个月内,
                          减持完毕所
                          持恒通科技
                          的全部股票,
                          且转让价格
                          不低于恒通
                          科技最近一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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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
                          自恒通科技
                          股票上市至
                          本公司减持
                          期间,若恒通
                          科技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
                          项,本公司减
                          持价格和股
                          份数量将相
                          应进行调整。
                          本公司减持
                          恒通科技的
                          股票时,将提
                          前三个交易
                          日通过恒通
                          科技予以公
                          告。如本公司
                          未履行承诺,
                          本公司愿依
                          法承担相应
                          责任。

                          若公司招股
                          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
北京恒通创                规定的发行
新赛木科技   股份回购承   条件构成重     2015 年 03 月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诺           大、实质影响 19 日
司                        的,将依法回
                          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
                          新股,回购价
                          格以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
                          价或二级市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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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市价孰高
                      值确定,并于
                      有权部门处
                      罚和认定事
                      实之日起 30
                      日内启动回
                      购措施。

                      若公司招股
                      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
                      的,本人将依
                      法购回已转
                      让的原限售
                      股份,回购价
                      格以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
         股份回购承   价或二级市     2015 年 03 月
孙志强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诺           场市价孰高     19 日
                      值确定,并于
                      有权部门处
                      罚和认定事
                      实之日起 30
                      日内启动回
                      购措施。若本
                      人未能履行
                      回购股份承
                      诺的,本人承
                      诺将暂停行
                      使表决权,并
                      将当期及以
                      后各期获得
                      的全部分红
                      赠予公司,直
                      至承诺履行
                      完毕。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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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控股
                          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孙志
                          强、公司第二
                          大股东晨光
                          景泰已出具
                          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
                          1、除恒通科
                          技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
                          外,孙志强和
                          晨光景泰目
                          前在中国境
                          内、外任何地
                          区没有以任
                          何形式直接
                          或间接从事
                          和经营与恒
                          通科技及其
孙志强;北京 关于同业竞    控制的其他
晨光景泰投   争、关联交   企业构成或     2011 年 08 月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资管理有限   易、资金占用 可能构成竞     26 日
公司         方面的承诺   争的业务;2、
                          孙志强和晨
                          光景泰承诺
                          作为恒通科
                          技股东期间,
                          不在中国境
                          内或境外,以
                          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
                          单独经营、通
                          过合资经营
                          或拥有另一
                          家公司或企
                          业的股份及
                          其他权益)直
                          接或间接参
                          与任何与恒
                          通科技及其
                          控制的其他
                          企业构成竞
                          争的任何业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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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或活动。3、
                          孙志强和晨
                          光景泰承诺
                          如果违反本
                          承诺,愿意向
                          恒通科技承
                          担赔偿及相
                          关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
                          避免关联交
                          易,发行人承
                          诺不再向卓
                          越环节和浩
                          然混凝土进
                          行任何关联
                          采购,具体承
                          诺如下:“本公
                          司在申请上
                          市报告期内
                          与北京浩然
                          混凝土有限
                          公司、北京卓
                          越环节科技
                          有限公司发
北京恒通创   关于同业竞   生过关联采
新赛木科技   争、关联交   购,关联采购 2012 年 03 月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易、资金占用 对公司启动       15 日
司           方面的承诺   全资子公司
                          北京恒通创
                          新整体房屋
                          组装有限公
                          司业务中前
                          期采购经验
                          的积累、采购
                          保温材料和
                          混凝土材料
                          的效率提升
                          有一定帮助,
                          但该两种材
                          料作为传统
                          通用建材在
                          市场上有较
                          多的可选供
                          应商,该等关


                                                                                 2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联采购对公
                              司而言并非
                              必要。随着公
                              司保温材料
                              和混凝土材
                              料采购经验
                              的积累,对新
                              合作供应商
                              的筛选基本
                              完成,公司承
                              诺自本承诺
                              作出之日起
                              不再向卓越
                              环节和浩然
                              混凝土进行
                              任何关联采
                              购。”

                              (一)启动稳
                              定股价措施
                              的条件.公司
                              上市后三年
                              内,若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收盘
                              价均低于最
                              近一期经审
北京恒通创                    计的每股净
新赛木科技                    资产时(以下
股份有限公                    简称“启动条
司;孙志强;李                  件”),则公司
               IPO 稳定股价                    2015 年 03 月 2018 年 3 月
德;倪绍良;申                  应启动增持                                    正常履行中
               承诺                            19 日         19 日
海军;谭黎明;                  或回购等稳
王墨石;王秋                   定股价的措
艳;王玉莲;刘                  施。(在公司
文财                          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公开
                              披露之日起
                              至启动条件
                              触发之日期
                              间,若公司发
                              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


                                                                                         2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除息、除权行
    为,上述每股
    净资产亦将
    作相应调
    整。)(二)相
    关责任主体.
    本预案所称
    相关责任主
    体包括公司、
    控股股东、董
    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本预
    案所称控股
    股东是指孙
    志强先生,本
    预案中应采
    取稳定股价
    措施的董事
    (本预案中
    的董事特指
    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
    理人员既包
    括在公司上
    市时任职的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也包
    括公司上市
    后三年内新
    聘任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三)稳
    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1、控
    股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股
    份的具体措
    施:控股股
    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应通过增持
    公司股份的
    方式稳定股


                                                     2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价,股份增持
    应当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具体
    措施如下:
    (1)控股股
    东每次至少
    应以上一会
    计年度从公
    司获得的现
    金分红的
    30%与 300 万
    元之中的高
    者增持公司
    股份,单次或
    多次用于增
    持公司股份
    的资金总额
    累计不超过
    1,500 万元。
    (2)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每人每次
    至少应以其
    上一会计年
    度从公司领
    取的税后薪
    酬及税后现
    金分红总额
    的 30%增持
    公司股份,单
    次或多次用
    于增持公司
    股份的资金
    总额累计不
    超过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上一会计年
    度从公司领
    取的税后薪
    酬及税后现
    金分红的总
    额。若在控股
    股东、董事、


                                                     2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高级管理人
    员实施(或准
    备实施)股份
    增持的过程
    中,公司股票
    连续 5 个交
    易日除权后
    的加权平均
    价格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除
    权后的每股
    净资产的,控
    股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有权终
    止增持公司
    股份。2、公
    司回购股份
    的具体措施.
    公司可视情
    形需要,通过
    回购公司股
    票的方式稳
    定股价,公司
    每次回购股
    份数量应不
    低于公司总
    股本的 0.5%,
    且公司单次
    用于回购股
    份的资金金
    额应不低于
    人民币 500 万
    元。公司回购
    股份应当符
    合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的
    相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
    定,且不应导
    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公


                                                     3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司单次或多
    次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
    总额累计不
    超过 3,000 万
    元;公司一次
    或多次实施
    回购后,剩余
    回购资金不
    足 500 万元
    的,下次回购
    可以 3,000 万
    元与已使用
    回购资金的
    差额进行回
    购。若在公司
    实施(或准备
    实施)股份回
    购的过程中,
    公司股票连
    续 5 个交易
    日除权后的
    加权平均价
    格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除权
    后的每股净
    资产的,公司
    董事会有权
    做出决议终
    止回购公司
    股份事宜。3、
    公司控股股
    东、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关于稳定股
    价、增持股票
    的承诺.公司
    控股股东、董
    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严格
    遵守并执行
    公司股东大


                                                     3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会审议通过
    的《稳定公司
    股票价格的
    预案》,包括
    按照该预案
    的规定履行
    稳定公司股
    价、增持公司
    股票的义
    务。”4、公司
    上市后三年
    内新聘任的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承
    诺.公司上市
    后三年内聘
    任新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的,应要求
    其在任职前
    签署承诺书,
    保证严格遵
    守执行本预
    案,并按照本
    预案的规定
    履行相关稳
    定公司股价
    的义务;新聘
    任的董事还
    应同时保证
    将在董事会
    上对公司回
    购股份的预
    案投赞成票。
    (四)稳定股
    价措施的启
    动程序 1、控
    股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于
    启动条件触
    发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启动增持公


                                                     3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司股份的措
                        施,并于 3 个
                        月内实施完
                        毕;若增持实
                        施完毕后,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收盘价再次
                        均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
                        产时,控股股
                        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应再次启动
                        稳定股价措
                        施。2、如公
                        司董事会作
                        出公司回购
                        股份的决议,
                        董事会应当
                        在回购股份
                        决议作出后
                        的 2 个工作日
                        内公告董事
                        会决议、回购
                        股份预案,并
                        公告关于召
                        开股东大会
                        的通知。3、
                        公司回购股
                        份事宜应在
                        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的 2 个
                        工作日内开
                        始实施,并应
                        在履行相关
                        法定手续(如
                        需)后的 6 个
                        月内实施完
                        毕。

北京恒通创              若公司招股      2015 年 03 月
             其他承诺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新赛木科技              说明书有虚      19 日


                                                                                  3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有限公                假记载、误导
司;孙志强;李              性陈述或者
德;倪绍良;商              重大遗漏,致
宇飞;申海军;              使投资者在
申士兵;宋爱               证券交易中
军;谭黎明;王              遭受损失的,
炳明;王墨石;              本人(本公
王秋艳;王玉               司)将依法赔
莲;于小云;虞              偿投资者损
建华                      失。

                          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
                          后,公司将采
                          取多种措施,
                          保证公司募
                          集资金有效
                          使用、有效防
                          范即期回报
                          被摊薄,承诺
                          公司将:1、
                          积极稳妥地
                          推动募投项
                          目的建设,提
                          升经营效率
北京恒通创                和盈利能力;
新赛木科技                2、强化募集 2015 年 03 月
               其他承诺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资金管理,保 19 日
司                        证募集资金
                          合理规范使
                          用;3、加强
                          技术研发和
                          创新,增加公
                          司持续竞争
                          能力;4、根
                          据公司发展
                          目标积极推
                          进发展战略,
                          不断改善公
                          司经营业绩;
                          5、加强管理,
                          合理控制成
                          本费用支出;
                          6、严格依据


                                                                                3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恒通
                        创新赛木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草
                        案)》和《股
                        东分红回报
                        规划》等规定
                        进行利润分
                        配,在符合
                        《公司章程
                        (草案)》和
                        《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规
                        定的情形下,
                        制定和执行
                        持续稳定的
                        现金分红方
                        案,并在必要
                        时进一步完
                        善利润分配
                        制度特别是
                        现金分红政
                        策,强化投资
                        者回报机制。

                        若公司所作
                        承诺未能履
                        行或确已无
                        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
                        的,公司将采
                        取以下措施:
                        (1)及时、
北京恒通创              充分披露公
新赛木科技              司承诺未能      2015 年 03 月
             其他承诺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履行、无法履 19 日
司                      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2)
                        向投资者提
                        出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
                        护投资者的
                        权益。


                                                                                  3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本人将严格
                    履行恒通科
                    技上市前本
                    人所作出的
                    各项承诺,若
                    本人所作承
                    诺未能履行
                    或确已无法
                    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
                    (因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
                    变化、自然灾
                    害及其他不
                    可抗力等本
                    人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
                    导致的除
                    外),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
                    施:(1)通过
                    恒通科技及      2015 年 03 月
孙志强   其他承诺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时、充分披露 19 日
                    本人承诺未
                    能履行、无法
                    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
                    (2)向恒通
                    科技及其投
                    资者提出补
                    充承诺或替
                    代承诺,以尽
                    可能保护恒
                    通科技及其
                    投资者的权
                    益;(3)将上
                    述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
                    提交恒通科
                    技股东大会
                    审议;(4)本
                    人违反本人
                    承诺所得的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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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将全部
                         归属于恒通
                         科技,因此给
                         恒通科技或
                         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
                         法对恒通科
                         技或投资者
                         进行赔偿。如
                         因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变
                         化、自然灾害
                         及其他不可
                         抗力等本人
                         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
                         致本人承诺
                         未能履行、确
                         已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本人
                         将采取以下
                         措施:(1)通
                         过恒通科技
                         及时、充分披
                         露本人承诺
                         未能履行、无
                         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
                         (2)向恒通
                         科技及其投
                         资者提出补
                         充承诺或替
                         代承诺,以尽
                         可能保护恒
                         通科技及其
                         投资者的权
                         益。

中信证券股               因本机构(本
份有限公司;              所)为发行人
                                         2015 年 03 月
北京市中伦    其他承诺   首次公开发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19 日
律师事务所;              行制作、出具
瑞华会计师               的文件有虚


                                                                                   3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事务所(特殊           假记载、误导
普通合伙);            性陈述或者
北京大正海             重大遗漏,给
地人资产评             投资者造成
估有限公司             损失的,本机
                       构(本所)将
                       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本人将严格
                       履行恒通科
                       技上市前本
                       人所作出的
                       各项承诺,若
                       本人所作承
                       诺未能履行
                       或确已无法
                       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
                       (因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
                       变化、自然灾
                       害及其他不
孙志强;李德;
                       可抗力等本
倪绍良;商宇
                       人无法控制
飞;申海军;申
                       的客观原因
士兵;宋爱军;
                       导致的除        2015 年 03 月
谭黎明;王炳 其他承诺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外),本人将 19 日
明;王墨石;王
                       采取以下措
秋艳;王玉莲;
                       施:(1)通过
于小云;虞建
                       恒通科技及
华
                       时、充分披露
                       本人承诺未
                       能履行、无法
                       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
                       (2)向恒通
                       科技及其投
                       资者提出补
                       充承诺或替
                       代承诺,以尽
                       可能保护恒
                       通科技及其
                       投资者的权


                                                                                 3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益;(3)将上
    述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
    提交恒通科
    技股东大会
    审议;(4)本
    人违反本人
    承诺所得的
    全部收益将
    归属于恒通
    科技,因此给
    恒通科技或
    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
    法对恒通科
    技或投资者
    进行赔偿。如
    因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变
    化、自然灾害
    及其他不可
    抗力等本人
    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
    致本人承诺
    未能履行、确
    已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本人
    将采取以下
    措施:(1)通
    过恒通科技
    及时、充分披
    露本人承诺
    未能履行、无
    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
    (2)向恒通
    科技及其投
    资者提出补
    充承诺或替
    代承诺,以尽
    可能保护恒


                                                     3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通科技及其
                                                                        投资者的权
                                                                        益。上述承诺
                                                                        不因本人在
                                                                        恒通科技的
                                                                        职务调整或
                                                                        离职而发生
                                                                        变化。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347.77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55.0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162.1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994.5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8.13%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 (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3 万平米木塑集约化                                                                      2016 年
                                                                3,941.3
建筑部品部件产业     是           4,000     4,000 1,516.73                   98.53% 08 月 31           0          0是         是
                                                                        4
化项目                                                                                  日

三维物联一体化墙                                                                        2018 年
                                                                6,908.5
板研发及产业化项     是           7,000     7,000 3,575.31                   98.69% 09 月 17           0          0否         否
                                                                        8
目                                                                                      日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                           10,188.              10,144.
                     否        10,188.07                                     99.57%                    0          0是         否
还银行贷款                                     07                   63

                                           21,188.              20,99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1,188.07             5,092.04                  --            --        0          0     --         --
                                               07                   55

超募资金投向

                                           21,188.              20,994.
合计                      --   21,188.07             5,092.04                  --            --        0          0     --         --
                                               07                   5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不适用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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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分具体项目)

                     原募投项目“30 万平方米赛木集成房屋部品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立项于 2011 年,基于对新疆及整个
                     西北、中亚市场的判断,但受上市进程的影响,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公司当时的资金情况无法支
                     撑起如此大规模的投资。根据当前市场实际情况,考虑到新疆地域广阔,运输成本较高,分散建设生
                     产基地能够更好地满足当地市场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公司于 2014 年在新疆吐鲁番成立
                     了吐鲁番恒通赛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满足了新疆东部地区及其周边区域的市场,同时也因就近建厂,
                     降低了运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印证了分散产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果按照原有生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规模继续建设,受制于市场容量和运输半径的影响,可能造成产能的浪费,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因此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原募投项目变更为“3 万平方米木塑集约化建筑部品部件产业化项目”。公司基于对行业未来发展和市
                     场变化的判断,认为建筑行业未来将向工业化、集成化、节能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建材制造行业工
                     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趋势日益明显,智能制造将彻底改变制造业的未来面貌,因此,经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000 万元用于“三维物联一体化墙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原募投项目“30 万平方米赛木集成房屋部品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新疆乌苏,变更后的“3
                     万平方米木塑集约化建筑部品部件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不变,增加的“三维物联一体化墙板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北京房山区窦店。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目前的市场发展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0 万平方米赛木集成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房屋部品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缩减为 4978.57 万元,改为“3 万平方米木塑集约化建筑部品
                     部件产业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公司自筹 978.57 万元;此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000
                     万元用于三维物联一体化墙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适用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2015 年 5 月 13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项目的自筹资金 308.65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
况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
                     [2015]01680008 号),同时,中信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

                     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201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
况                   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2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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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6年5月16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6年7月6日
公司股份总数194,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2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867,000元(含税)。

   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发布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7日。目前,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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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7,026,872.67                  199,010,410.1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0,000.00                   16,387,350.50

    应收账款                                                  591,344,203.33                  392,657,118.69

    预付款项                                                   12,167,938.35                      1,345,945.4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0.00                           0.00

    应收股利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22,708,344.69                      3,103,087.7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95,163,433.34                     76,030,822.8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7,245,803.52                   2,486,069.69

流动资产合计                                                  865,756,595.90                  691,020,805.0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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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500,000.00                     2,5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0.00                             0.00

    长期应收款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固定资产                                 295,468,734.56                    278,227,692.85

    在建工程                                 138,322,240.32                     72,112,834.10

    工程物资                                            0.00                             0.00

    固定资产清理                                        0.00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6,626,748.71                     88,129,637.37

    开发支出                                            0.00                             0.00

    商誉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272,113.03                      8,760,384.99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33,189,836.62                    449,730,549.31

资产总计                                    1,398,946,432.52                 1,140,751,354.3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5,000,000.00                    158,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1,606,100.00                              0.00

    应付账款                                 212,412,089.18                    112,230,796.16

    预收款项                                    1,848,322.72                     2,723,765.6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324,155.12                     2,426,349.31

    应交税费                                    8,937,333.76                    13,863,566.40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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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1,642,875.00                       306,778.47

    应付股利                             583,450.00                              0.00

    其他应付款                        91,768,050.10                      1,996,542.3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0.00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526,122,375.88                    291,547,798.3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0.00                              0.00

    应付债券                                   0.00                              0.00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0.00                              0.00

    专项应付款                                 0.00                              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递延收益                          67,356,453.64                     72,020,813.23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67,356,453.64                     72,020,813.23

负债合计                             593,478,829.52                    363,568,611.5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94,680,000.00                    194,6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59,189,439.02                    259,798,983.66

    减:库存股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1,971,350.86                      2,111,238.64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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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公积                                                       8,637,272.32                    8,637,272.32

    一般风险准备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304,189,885.26                 297,108,005.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68,667,947.46                 762,335,500.10

    少数股东权益                                                 36,799,655.54                    14,847,242.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805,467,603.00                 777,182,742.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98,946,432.52              1,140,751,354.32


法定代表人:孙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顺强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694,215.41                    95,248,734.3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0.00                            0.00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0.00                            0.00

    应收票据                                                               0.00                            0.00

    应收账款                                                    109,496,398.63                    84,203,029.24

    预付款项                                                               0.00                     994,880.19

    应收利息                                                       4,929,805.55                     497,916.67

    应收股利                                                       2,850,000.00                    2,850,000.00

    其他应收款                                                  144,433,621.58                 120,288,817.75

    存货                                                         34,812,523.03                    31,314,251.1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6,441,396.05                    1,282,098.75

流动资产合计                                                    320,657,960.25                 336,679,728.1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500,000.00                    2,5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0.00                            0.00

    长期应收款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185,060,000.00                    72,2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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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189,833,285.82                    205,629,242.29

    在建工程                                    93,150,653.41                     39,327,576.82

    工程物资                                             0.00                              0.00

    固定资产清理                                         0.00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5,001,755.12                     55,946,032.06

    开发支出                                             0.00                              0.00

    商誉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85,354.89                       303,375.36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26,131,049.24                    375,906,226.53

资产总计                                       846,789,009.49                    712,585,954.6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0,000,000.00                     3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0.00                              0.00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51,100.00                              0.00

    应付账款                                    17,450,586.38                     16,593,950.92

    预收款项                                     1,843,366.72                      1,633,964.70

    应付职工薪酬                                   780,797.75                       547,050.55

    应交税费                                        54,195.21                        -13,806.92

    应付利息                                     1,642,875.00                         53,762.50

    应付股利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206,937,436.38                     88,977,083.5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0.00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279,560,357.44                    137,792,005.3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0.00                              0.00

    应付债券                                             0.00                              0.00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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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永续债                                       0.00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0.00                          0.00

    专项应付款                                              0.00                          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递延收益                                    34,116,453.64                    38,780,813.23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116,453.64                    38,780,813.23

负债合计                                       313,676,811.08                   176,572,818.5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94,680,000.00                   194,6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0.00                          0.00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资本公积                                   259,798,983.66                   259,798,983.66

    减:库存股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专项储备                                                0.00                          0.00

    盈余公积                                     8,637,272.32                     8,637,272.32

    未分配利润                                  69,995,942.43                    72,896,880.14

所有者权益合计                                 533,112,198.41                   536,013,136.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46,789,009.49                   712,585,954.68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88,832,166.26                       101,953,448.03

    其中:营业收入                         188,832,166.26                       101,953,448.0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80,248,977.05                       102,664,847.34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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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营业成本                        164,972,677.45                         82,072,836.5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414,843.89                          2,532,712.83

             销售费用                       1,605,340.17                          1,499,823.33

             管理费用                      10,666,851.52                         11,709,761.33

             财务费用                       1,773,219.70                          1,808,853.63

             资产减值损失                     816,044.32                          3,040,859.7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583,189.21                           -711,399.31

    加:营业外收入                          1,508,653.95                          3,818,816.7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16,628.23                            16,751.2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86,257.2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9,875,214.93                          3,090,666.18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852,337.63                           379,263.6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022,877.30                          2,711,402.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643,134.67                          2,643,577.58

    少数股东损益                              379,742.63                            67,824.9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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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7,022,877.30                         2,711,402.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6,643,134.67                         2,643,577.58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79,742.63                              67,824.9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341                                0.013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341                                0.0136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孙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顺强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6,433,369.94                        16,026,246.38

    减:营业成本                                           13,570,059.93                        12,660,965.87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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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税金及附加                        33,760.52                            52,241.53

         销售费用                           1,154,244.22                           679,558.06

         管理费用                           5,845,668.80                          5,139,615.59

         财务费用                            -113,478.51                           100,885.16

         资产减值损失                         846,127.87                            54,762.6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903,012.89                        -2,661,782.51

    加:营业外收入                          1,426,463.51                          3,818,634.7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476,549.38                         1,156,852.24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49,244.26                           -239,920.2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227,305.12                         1,396,772.4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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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227,305.12                        1,396,772.4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76,815,601.70                      301,402,911.06

    其中:营业收入                                 276,815,601.70                      301,402,911.0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68,014,178.39                      277,219,432.40

    其中:营业成本                                 217,875,344.25                      213,818,093.7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835,889.91                         7,042,122.58

           销售费用                                  3,967,442.41                        4,714,844.09

           管理费用                                 34,116,069.43                       36,023,196.50

           财务费用                                  5,257,087.99                        7,824,969.23

           资产减值损失                              5,962,344.40                        7,796,206.2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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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801,423.31                         24,183,478.66

    加:营业外收入                          6,824,837.87                          8,276,960.5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8,661.16

    减:营业外支出                            240,933.05                           517,148.2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07,645.8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5,385,328.13                         31,943,290.90
列)

    减:所得税费用                          3,850,412.13                          9,535,758.2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534,916.00                         22,407,532.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948,597.75                         22,886,209.76

    少数股东损益                             -413,681.75                           -478,677.1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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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534,916.00                        22,407,532.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1,948,597.75                        22,886,209.76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13,681.75                          -478,677.1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614                                0.122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614                                0.122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51,169,646.17                        57,280,755.46

    减:营业成本                                           37,643,572.65                        46,908,635.4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0,077.35                            281,481.07

           销售费用                                         2,111,581.63                         3,129,791.38

           管理费用                                        16,817,561.43                        17,667,686.52

           财务费用                                           -95,325.44                           879,367.46

           资产减值损失                                     1,879,863.47                           352,721.8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2,916,550.0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381,134.92                        -11,938,928.24

    加:营业外收入                                          6,653,450.18                         8,437,101.3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60,996.58

    减:营业外支出                                            10,125.88                          1,129,202.9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060.28                           629,202.9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2,262,189.38                         -4,631,029.86
列)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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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所得税费用                                   296,409.12                          -399,261.5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65,780.26                       -4,231,768.2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965,780.26                       -4,231,768.2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6,017,012.00                      157,778,930.6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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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22,141.00                          573,195.8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77,450.28                         3,491,774.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1,516,603.28                        161,843,900.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2,238,970.07                        228,707,942.8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5,389,590.80                         22,728,691.92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880,752.64                         38,662,349.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079,305.46                         22,859,866.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0,588,618.97                        312,958,850.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072,015.69                      -151,114,949.6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0.00                                 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0.00                                 0.00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87,457,805.79                         33,690,938.21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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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160,000.00                        2,5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0.00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3,617,805.79                       36,190,938.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617,805.79                         -36,190,938.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4,500,000.00                      278,255,43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24,500,000.00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5,000,000.00                      12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000,000.00                       12,550,805.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9,500,000.00                      410,806,235.8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8,000,000.00                      178,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0,952,262.82                       11,896,336.99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0.00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8,952,262.82                      189,896,336.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547,737.18                      220,909,898.8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58,115.17                           77,250.88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1,983,969.13                       33,681,261.9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8,863,028.48                      166,065,409.2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6,879,059.35                      199,746,671.18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3,864,000.21                       43,312,494.94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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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的税费返还                         768,745.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52,833.78                          712,710.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585,579.94                         44,025,205.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9,863,603.52                         39,356,059.4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9,946,290.02                         8,813,170.84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949,493.49                         4,408,690.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40,452.14                         12,717,249.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999,839.17                         65,295,170.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14,259.23                       -21,269,965.3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916,55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16,55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5,115,886.92                         19,532,107.45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6,860,000.00                          2,5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1,975,886.92                         34,032,107.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059,336.92                       -34,032,107.4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8,255,43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                         3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2,815,696.54                          1,034,808.7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2,815,696.54                        309,290,238.7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000,000.00                         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7,690,434.99                         4,398,691.74
的现金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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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4,631,847.41                         59,639,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2,322,282.40                         94,038,191.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493,414.14                        215,252,046.9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13.06                                62.69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980,068.95                       159,950,036.9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5,117,440.07                          9,003,943.9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137,371.12                        168,953,980.88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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