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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通科技: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4-12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18年4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5月3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3日,其中,通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8 年 5 月 3 日 上 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
始时间为2018年5月2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3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4 月 25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86-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 2018 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担保的议
案》
    10、《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包括
如下子议案:
       12.1 提名孙志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2 提名王秋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3 提名王玉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4 提名孙岩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包括如
下子议案:
    13.1 提名王炳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3.2 提名李冬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3.3 提名林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4、《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包
括如下子议案:
    14.1 提名张晓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14.2 提名刘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9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0,股东孙志强、霍尔果斯恒隆德庆股
权投资有限公司、王秋艳、王玉莲将在大会上回避表决;议案12、13、14为
累计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
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
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2.00                                                          √
                      案》
         3.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4.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金融机
    8.00                                                        √
               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总额
    9.00                                                        √
               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
   10.00                                                        √
               议案》
   11.00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13、14 为等额选举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12.00                                                  应选人数 4 人
               案》
               提名孙志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1                                                        √
               候选人
               提名王秋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                                                        √
               候选人
               提名王玉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                                                        √
               候选人
               提名孙岩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12.04                                                        √
               选人
   13.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提名王炳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13.01                                                        √
               选人
               提名李冬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13.02                                                        √
               选人
   13.03       提名林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
                      人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
        14.00                                                  应选人数 2 人
                      案》
                      提名张晓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14.01                                                        √
                      事候选人
                      提名刘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4.02                                                        √
                      候选人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
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本次会议登记不接
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
会。
    (二)登记时间:
       2018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86-5号研发楼7楼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亚楠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86-5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2444
    电话:010-57961616
   传真:010-57961616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
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74
    2、投票简称:恒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 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
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公司参加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
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
  1.00                                               √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
  2.00                                               √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
  3.00                                               √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
  4.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
  5.00                                               √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薪酬的
  6.00                                               √
             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薪酬的
  7.00                                               √
             议案》
             《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
  8.00                                               √
             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
  9.00       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担          √

             保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          √
           易确认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11.00                                             √
           案》
累积投票
                              提案 12、13、14 为等额选举
  提案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应选人数 4
 12.00
           立董事的议案》                    人
           提名孙志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12.01                                        √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王秋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12.02                                        √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王玉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12.03                                        √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孙岩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12.04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应选人数 3
 13.00
           董事的议案》                      人
           提名王炳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13.01                                        √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李冬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13.02                                        √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林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13.03                                        √
           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    应选人数 2
 14.00
           代表监事的议案》                  人
           提名张晓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14.01                                        √
           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提名刘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14.02                                        √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
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委托人如为法人必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票说明: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

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